十余公司无缘lPO重启头啖汤
“我们正在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要求抓紧补充相应材料,希望能在7月底前首批拿到上市批文。”6月19日,华南一家已过会企业证券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有关规定,7月31日之前上市的话,最后一期的财务信息资料仍然可以以去年年报为准。而一旦不能赶在7月底前上市,等到8月份以后再上市的,虽然不影响发行、路演,但招股说明书中相应的会计周期就得延后,就要另行补充中报内容了。实在等不起了,谁都想第一批上市啊。”
截至目前,证监会拟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新股发行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至6月21日为止。
此前一天,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在当天召开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表示,IPO重启将会在已过会企业中优先选择,但是需要满足“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落实新意见中对发行人、股东等的要求;无未办结信访事项;纳入财务专项核查的企业完成反馈答复;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保荐机构等”7个条件。
届时,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正式发布后,对履行完相应程序、根据意见对信息披露材料做完修改的公司,符合给批文条件的,证监会原则上将给予批文。
此前,IPO企业首发审核工作流程是,拟上市企业过会之后,还需要经过落实发审委意见、封卷、会后事项审核等3个环节之后,企业才能获得正式批文。
不过,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与过去IPO过会企业需要反馈意见不同的是,此次已经过会的企业想要获得发行批文,还另需对照新的《新股发行意见稿》的规定,落实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方面的要求。
投行噤若寒蝉生怕出错
当天,华南一家上市券商投行部负责人也告诉本报记者,“证监会之所以决定在7月底前重启IPO,就有这方面因素的考虑。现在,我们手上就几单IPO项目已经过会。尽管具体的时点还不是很清楚,但项目最后的发行上市流程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该交材料的就交材料,该封卷的就封卷。现在风声这么紧,大家一点都不敢怠慢。”
该负责人还称,按照有关要求,拟上市企业过会时间在距离发审委发行审核通过之日起超过两个月后,在申请发行批文前必须启动会后事项审核程序。截至目前,就现有具体情况而言,所有已经过会的拟上市企业过会时间早已超过两个月时间,因此,都将面临会后事项的密集审核。
“只要一天没有拿到发行批文,会后事项审核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哪怕是已经封卷了,如果上市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如发生类似突发性重大诉讼的话,就要随时报备,并出具相关承诺函。”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涉及会后事项审核时,“公司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正常,报表项目有无异常变化、公司有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有没有发生变更、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稳定,有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有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等都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申领发行批文时,证监会还强化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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