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红箭五层利益:资产卖方收获47倍回报
收购资产中南钻石评估增值27.15亿,装入江南红箭证券化后,二次溢价16亿
理财周报记者 谭婷/文
2012年9月28日,江南红箭(000519.SZ)发布增发预案。目前,该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拟以9.68元/股向兵器工业集团、豫西集团、上海迅邦、北京金万众、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等9名法人、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南钻石合计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定增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投建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等5个募投项目。
截至3月6日,江南红箭收于13.64元/股。这次增发,牵系着每个相关方的资本利益。
第一层利益:资产出卖人“兵工系”47倍回报
中南钻石IPO不成,欲借道江南红箭进入资本市场。
此次向江南红箭出售中南钻石的对象分别有兵器工业集团、豫西集团、上海迅邦(兵工物资集团)、北京金万众、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统称为“资产出卖人”)。
预案显示, 截至2012年7月31日,中南钻石净资产账面值12.55亿元。根据收益法评估,中南钻石评估值39.7亿元,评估增值=39.7亿元-12.55亿元=27.15亿元,增值率216.4%,也就是说,资产出卖人获得首次溢价27.15亿元。
此次增发,江南红箭以股权购买资产出卖人所持的中南钻石的全部股权,发行价格9.68元/股,最后资产出卖人合计可获得江南红箭41014.77万股股份。截至3月6日,江南红箭股价为13.64元/股,高出增发价40%。
也就是说,资产证券化后,资产出卖人获得二次溢价=(13.64元/股-9.68元/股)×41014.77万股=162418万元。
这9名资产出卖人可分为三类,即兵器工业集团、豫西集团、上海迅邦来自兵工系,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均是中南钻石全资子公司郑州中南的高管,北京金万众为一般民企。
其中,兵工系的3名资产出卖人合计获得34370.76万股江南红箭股份,目前账面市值约468817.17万元,剔除股权投资成本,平均投资回报47倍。
高管系的5名资产出卖人合计可获得4878.88万股江南红箭股份,目前账面市值约66547.92万元,剔除股权投资成本,平均投资回报约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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