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靠涨价来限制用电非长久之策
光靠提价节能,难!(金海观潮)
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靠涨价来限制用电,非长久之策
6月份起,我国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越来越多地进入家庭,居民家庭的生活用电量也在增加。因此,电价涨落,牵动百姓神经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不,近些天,各地有关“阶梯电价”听证会一个接一个,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最为关注的话题。
按照“阶梯电价”总体设计原则,今后掏电费,将按档计价:第一档,按照覆盖80%人群的比例确定电量标准,电价保持稳定。超出部分设为第二档、第三档,相应提高电价。也就是说,咱家的用电量如果落在了第一档的范围里,就意味着不用多掏钱;而一旦用电量蹿到了二档、三档,电费就要按照“阶梯”涨上去了。
出台此项政策,就初衷而言,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有助于节能减排。从收费方式看,多用电多掏钱,当然也合情合理。不过,仔细推敲却不难发现,阶梯电价方案的一些地方还需考虑得更周全。譬如,目前各地出台的方案,对第一档电量的设置差别很大:上海,户均每月电量为260千瓦时;而宁夏、陕西、安徽等地只有120千瓦时。
据悉,此次制定阶梯电价,不分城乡,一视同仁。这意味着,农村居民数量和用电水平将对第一档电量标准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农村居民用电量远远低于城市居民,因此一个地方农村居民越多,第一档电量就会拉得越低。
于是,问题就来了:城市化水平较低地区的城市居民,难免会有不公平之感。同样是城市居民,上海的可以用到260千瓦时,为什么宁夏、陕西、安徽的却只能用到120千瓦时?合肥与上海,同在华东,气候条件相若,居民日常用电量相差应该不会太大。但按照两地的“阶梯电价”方案,上海人足足比合肥人可多用一倍的平价电。
现阶段,东部、西部之间,城市、乡村之间,尚有很大差异。如果不顾实际情况,在推行“阶梯电价”时“一刀切”,看来确实值得商榷。据了解,目前农村生活用电,大多不会超量。所以,“阶梯电价”在农村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在推行阶梯电价时强调城乡一视同仁,实际上只是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分母”,让这里的城市居民负担加重。
再想一想,实施阶梯电价就真的能起到节能效果?我表示怀疑。一些家庭为了不超标准,会尽量少用电,把电热水器、电采暖器换成煤气或天然气。我的几个朋友就正琢磨着换呢!这样一来,电是省了,天然气又多用了,你能说已实现节能减排了?说不定哪天,天然气、煤气也要“阶梯”,岂不是让人白花了冤枉钱?
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前些年,一提到节水,就有专家提倡少洗澡,有位知名学者甚至提议“一个月洗一次澡”。这不是回到类人猿了嘛!说到用电,我想,居民基本的生活用电还是应该得到保证的。靠涨价来限制用电,非长久之策。
那么,有没有一种既保证了生活之需又节约了能源的办法呢?
有!根据专业测试,不同技术的电器耗电量差异巨大。同样为32英寸的电视,LED电视1千瓦时电可播放18.6小时,而普通电视只能播放8.8小时。冰箱、空调等节电就更为可观:同样容量的冰箱,普通冰箱一天的耗电量约为1.15千瓦时,而节能冰箱可控制在0.66千瓦时,一年即可节电180千瓦时。变频空调更是比普通空调节电1/3左右。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这种办法,既不牺牲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又促进了消费,才是从“根儿”上实现了节能减排。(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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