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险业可在大陆经营交强险 新市场潜力巨大
6月21日14时,《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上海签署。根据协议内容,在银行、保险方面,大陆允许台湾的银行在福建设立异地支行,允许台湾的银行在大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积极支持符合资格的台湾保险业者经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协议明确了两岸服务市场开放清单,在ECFA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的市场开放措施。其中,大陆对台开放共80条,台湾对大陆开放共64条,双方市场开放涉及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金融等行业。
据悉,协议对两岸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涉及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部门中的11个。其中,大陆方面出价均高于对WTO的承诺水平,一次性出价涵盖的行业类别之多、开放力度之大,在大陆已签署的类似协议中前所未有。台湾业者多年期盼的在大陆设立证券、基金、期货公司,也予以了大幅开放。
台湾方面也对大陆服务业作出了一些开放,如已在台湾设有分行的大陆的银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增设分行,大陆的银联公司也可申请赴台设立分支机构。此外,陆资企业可望赴台开旅馆、餐厅。
台湾《经济日报》社论认为,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台湾获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可以在未来获得大量的新投资机会,也为台湾致力发展服务业掌握了广大的市场基础。特别是在金融业和电子商务的市场开放上,可以为利差极小的台湾金融业拓展一个潜力巨大的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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