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将为险企创收264亿 中小险企或无缘经办

2012-09-10 09:36    来源:信息时报

  日前,国家六部委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政府将从医保基金中划出部分资金向险企购买大病险,这一利好引起保险市场的高度关注。

  大病保险带来多重利好

  多家机构分析,大病医保将为经办险企增加保费收入的同时,还将在公司品牌、市场培育方面带来长远利益。根据《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而且对大病保险的保费免征营业税。这一政策将直接给经办的保险公司带来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而这笔可观的保费收入具体有多少?多家机构对此作出预算。

  兴业证券分析师张颖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近1300亿资金可用于支付商业机构保险。假设开展当年拿出其中10%用于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可增加商业健康险保费130亿元,相当于2011年全国健康险保费的18.8%及全国人身险保费的1.3%。

  而华创证券分析师牛播坤预算,大病医保初步给险企带来的保费收入约为264.16亿元,如果考虑到医疗以及经办的带动作用,中性估算到2016年,此项政策对当年保费贡献为1041.14亿元。

  中小险企或无缘经办

  业内普遍认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大病医保体系中,将极大推动商业健康险的发展。因此险企必将相互争夺大病保险这一块“肥肉”。不过,《意见》对商业保险机构的准入“门槛”却不低。“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等。

  这对于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而言,门槛并不高,而且由于前期参与新农合经办和大病补充保险,已经形成了著名的洛阳模式、江阴模式、湛江模式和太仓模式等,在群众中的品牌影响较大,并积累较多经验。因此,这些大型保险公司无疑得天独厚,在竞标中获胜的几率很大。

  相反,而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尤其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的准入门槛面前将直接被排除在外。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有无大病医保经办权成为险企的一条分界线,对小公司品牌、声誉将产生一些影响,无缘这块业务的经办,小公司也将失去更多与城乡居民主动接触的机会。

责编:王金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商学院第二期:品牌汇

品牌汇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共筑中原梦

共筑中原梦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