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放宽险企投资监管
保监会对险企的投资监管,将有进一步的放宽。
昨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而在重大股权投资之外的其他股权投资,则可以按规定事后报告。此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或者发起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同类产品事后报告。
“这个通知,已经反映出保监会在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上开始更科学化、市场化,从而能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比较关注的就是对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审批程序的简化。”一位负责投资业务的保险业内人士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另一位业内专业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表示了同样的看法。“这次的通知,最主要的就是提高了审批效率,因为以往过长的链条会影响投资的好时机,这一点,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方面更明显。”
记者也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在通知出台前,监管部门曾召集过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听取意见,但现实情况是,大家的意见都非常大,主要问题在于对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监管过严,可投资的品种、可运用的资金受限等。
“在我看来,整个行业的改革首先应从投资入手,即通过投资去拉动承保,同时也应该放开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目前的环境下,保险产品在收益方面较其他理财产品很难有优势,因此,保费收入增速大幅放缓,而这其中,保险公司的收益下降是个关键的因素。尽管保险产品有自身的特殊性,更加注重保障功能,但当前的宏观环境,比如利息、通胀因素等,使得消费者在选择时不得不将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进行比较。
“在投资比例上,整体上监管的趋势是审慎放宽的。”前述业内人士分析说。目前,权益类投资比例已经放宽至25%,但从实际情况看,保险公司并没有用足,行业的仓位基本在13%左右。“保险公司很清楚这里的风险,太高,会承受不了。目前看,更应该提高比例的是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目前只允许10%的比例,我认为放到30%都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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