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卖保险 能否让人明白放心

2012-04-11 09:45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银行成保险产品销售“新阵地”

  通过银行渠道代理销售保险在国际上是通行做法,也是银保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据悉,在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占寿险市场比重均在50%以上,在中国香港,每家银行都销售保险产品。据有关方面统计,欧洲46%的大银行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

  宁波银监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自1997年宁波中行首开代理保险业务以来,宁波代理保险业务大幅发展。2008年到2011年间,宁波代理保险业务规模增长了93%,代理手续费收入增加了一倍多。代理品种也逐渐丰富,目前,我市各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品种涵盖了人身和财产保障以及投资理财各个方面。2011年,我市开展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达到34家,代理业务规模突破29亿元,具有代理资格的银行网点1800个,代理销售保险从业人员有5700余人。

  “银行合作业务的开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更多、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了居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宁波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说。

  六家银行中有两家不规范

  随着银行业销售保险产品业务的迅速发展,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据记者掌握的信息,目前对于寿险产品的投诉,多数来自银行销售的保险业务。而日前宁波保监局组织的寿险服务电话回访测试,也证实了上述情况。在多起回访中,有消费者反映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银行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说明不够详细,甚至还有代客户签名、没有讲清楚保险产品在“犹豫期”内可以退保等不规范现象,不同程度损害了客户利益。

  笔者近期随机走访了中山东路的6家银行,结果发现其中4家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比较规范,而另2家银行存在销售瑕疵。

  在浦发银行宁波江东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大河支行、宁波银行汇通支行、工商银行东门支行等4家银行业务大厅,笔者注意到,银行推销行为比较规范,业务员在笔者不主动询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揽客推销保险产品。当询问保险业务时,理财经理均能详细告知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买保险我们也可以代理,但是保期没到就取出保金,会蒙受一定的损失。”一个客户经理还特别提醒笔者如果对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可以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退保。

  而在另外两家银行网点,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在一家银行网点的大堂内,业务员很简单地讲解了产品特性,当笔者询问这种产品是否存在风险时,该业务员回答却比较含糊,只说按照以前年度的分红收益情况看,还是比较理想的。

  在另一家银行网点,业务员王女士向笔者推荐了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但对于具体如何操作,分红收益和违约风险等问题,这位工作人员并不能给出明确具体的答复,说要征询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才知道。

  严查银保业务违规行为

  针对银保业务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日前,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销售误导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相关的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对宁波本地的银保业务进行规范。

  在日前召开的银保联席会议上,宁波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不规范经营是银监会今年的重点工作,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银保销售行为,各行要将整治代理保险业务纳入年度计划,制定整治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各类不规范销售行为。宁波保监局制订出台了包括10方面45项内容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方案,采取强化制度建设、现场检查、服务监督、纠纷调处、宣传教育等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使银保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消费者权益得到明显提高。

  今年,宁波保监局、银监局将联手重拳整治银行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在银行代理网点发放寿险承包服务监督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与此同时,银保系统还将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针对客户需求推销个性化定制产品;对老龄客户等特定人群,进行持续缴费能力测试。

  新闻内存

  买保险要谨防销售误导

  从算经济账的角度来看买保险与储蓄相比未必吃亏。如不少保险产品属于储蓄分红产品,不但有利息,而且年终还会分红,其性质和银行的定期存款相似。如果仅从收益情况来看的话,很多期限较长的保险产品的收益确实也比同等情况下的定期存款要高。

  但是两者有一重要的区别:银行的定期存款可以随时提出来,损失的不过是一些利息;而保险产品在到期前是不能提前取出的。如果非要取出来,就相当于退保,属于一种违约情况,损失的不仅仅是利息和年终红利,而且要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费作为保户违约的赔付。所以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考虑清楚,除非家有闲钱,而且有能力按规定期限续缴保费,否则中途退保损失就大了。

  相关业内理财专家认为,银行业务员在考核任务的压力下,有可能会存在以下销售行为以主导消费者:

  忽悠计:在银行内将保险产品与普通理财产品混同销售。这会给大家一种错觉,以为这是银行的业务,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市民往往没多加询问就办理了。

  颠倒计:哄骗顾客保险是赠送的,引诱顾客将存款变成保险。

  诱惑计:一旦有人对此感兴趣,保险人员就许以高息概念诱惑顾客,例如号称比银行利息高,按一定的比例分红等等。

  混淆计:保险公司人员身着与银行工作人员一样的服装,让顾客误以为他们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

  所以,对于投资者而言,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将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仔细咨询理财经理、看清楚相关合同,弄清楚自己的产品风险在哪,最坏的情况可能亏损多少等基本问题,其次才考虑比较收益率的问题,切忌稀里糊涂就签字认可。而银行从业人员也要提高自律意识,将保险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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