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为官不为” 涵养勇于担当精神
——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的体会
●李庚香
《争臣论》是韩愈有感于贤士阳城被荐为谏官五年,每日饮酒,为官不为,未尝言事而作。韩愈严正地指出:“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如辞官不做。作者站在儒家积极“用世”的立场上提出,有道之士“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而必兼济天下”,而且更进一步指出谏官应敢言直谏,不顾个人安危:“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相对于儒家的为官当为伦理,作为党的干部,更应该修炼和践履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发奋有为的从政之德。
一、“为官不为”问题相当突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作风建设的再认识,干部作风状况明显好转,广大群众也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但现实中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因为“为官不易”而产生的“为官不为”现象。一些群众反映,有的干部过去是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而现在是“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有的干部觉得,作风要求严了,“为官不易”,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气神,“油瓶倒了也不扶”。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心怀责任、力求作为相比,少数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三多”现象。一是“明哲保身”的想法比过去多了。一些干部过去还能认真履职尽责,现在担心“事管多了,会激化矛盾、引火烧身”,抱着“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不敢担当应有的责任。有的是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也是踢皮球,担心出问题,害怕被连累。有的过去“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在连“钟”都不撞。二是“得过且过”的“懒官懒政”行为比过去多了。一些手握权力的干部过去是无利不起早,没有好处不办事,吃点喝点收点,事就好办,现在不吃不喝也不收了,但事办得也不顺畅了。基层和企业的同志认为,和过去相比,机关干部表面上变得客气了,但事比过去难办了,不少事项久议不决,不少项目久拖难建,还不如过去“吃请给办
事”的效率高。这些干部对群众没感情,对事业没激情,丧失的是群众信任,贻误的是发展良机。三是“人未老心先衰”的中青年干部比过去多了。一些中青年干部“为官不为”,执掌着公共权力却不作为。个别人觉得“油水”少了,大办公室、车子没了,干事也没劲了,心里有失落感。“为官不为”并非今日才有,但在当前实政、严政要求下凸显出来,是在“正风肃纪”、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的背景下衍生的一种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这种消极心态和负面情绪,必然导致怨风盛行,直接影响干部的成长和事业的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当前,“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要深入分析,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
“为官不易”是相对于“严”而言的。“为官不易”是一种心态。在中央对干部作风建设要求日趋严格的现实环境下,一些干部觉得过去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行不通了,一些理所当然的收入变得违规了,监督更是无处不在,和过去比较,当官的确变得不容易了。于是,一些干部对从严管理显得极不适应。这种“为官不易”的消极心态,弱化了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稳定。如果任由这种消极心态发展下去,会不断影响其他干部的价值判断,甚至掩盖一些早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给干部队伍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在习近平同志看来,“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为官不为”是相对于“为官有为”的“实”而讲的。“为官不为”是一种状态。从“乱作为”到“为官不为”再到“积极作为”是一个过程。很多干部实际上把过去的一些潜规则当作办事规则,现在不让搞潜规则了,他好像就没有办法工作了。过去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现在不敢要好处了,就不干事了,就不作为了。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当前,“为官不为”主要表
现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上。一是不想为。有的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再吃苦受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的发展。二是不会为。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缺乏真本事、硬功夫,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主要表现在能力恐慌上。有些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工作思路不宽,新的办法不多,有时甚至束手无策,于是,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难题就躲,能拖则拖,直到把工作拖到如石沉大海。可以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有些干部不是不想干,而是干不了、干不好。三是不敢为。不敢为,就是凡事怕字当头,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怕伤感情、怕丢选票。有的是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有的是怕触及利益,怕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表现得患得患失。有的是怕媒体炒作,怕成为热点、焦点、烤点。总之,主张“和为贵”,和气生财,和气升官,“只栽花,不栽刺”,难题坚决不碰,雷区坚决不闯,处事老到,圆滑奸猾,信奉“好人主义”,成为“太极高手”“好好先生”。这三个方面,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有的则三个方面兼而有之。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些负面情绪和消极思想,必须加以正视并积极解决。
二、“为官不为”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态度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变异的反应。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目的在于扫除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为广大干部专心谋事、静心干事、舒心做事营造良好环境,看似多了些“不自在”,但实际上为干部穿了“防身服”,筑起了“防火墙”,使干部更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同时,“为官不易”是干部起码的要求、应有的状态、本色的回归。少数干部之所以把改进作风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由“不易”而“不为”,根子还是权力观错位。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公仆的本色是为民。如果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只想用权,不愿担当,那就不配做一个党员、干部。相反,越是管束得紧,要求得严,越要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因此,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更需“有为”。“为官不易”“为官不为”虽然是一种暂时现象,但危害极大,是当前污染政治生态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认真解
决。
一是传统文化中“无为”思想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有三大思想战役:一是儒墨之争——仁爱还是兼爱?二是儒法之争——德治还是法治?三是儒道之争——有为还是无为?在道家的老庄看来,社会动乱的原因是瞎折腾。为什么瞎折腾呢?因为多欲。欲望也无非两条,一是名,二是利。老子说:“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那么,正确的态度是什么呢?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一下子将人类“有为”的深层原因连根拔起。相对于好大喜功的“有为”,老子的“无为”是一种大智慧。但如果错误理解“无为”,那其中的消极因子不言自明。有些人把“无为”作为一种政治智慧,作为“不作为”的一个借口,那是没有真正理解“无为”思想的本质。
二是现实生活中个人利益受到冲击的情绪流露。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面对当前反腐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了”。我们知道,提倡“干净”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但一些人个人私欲太重,竟把“改作风”与“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本来是自己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却以“干净”这种基本要求替“不干事”找借口。还有一些干部,在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出台“六项禁令”、狠刹“四风”等措施陆续推行之后,面对这些约束权力、规范言行的举措,感到原有的“奶酪”被动了,就心生不悦,甚至出现隐性抵触情绪。在一些人的眼里,权力只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工作职位只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载体,因此没有好处不干事,“无利不起早”。这类干部,从政目的和动机不纯,治政态度和行为不端,模糊了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如不及早悬崖勒马,在官场落马只是迟早之事。“为官不易”的抱怨也好,“为官不为”的懈怠也罢,从根子上说,都在于私心太重、杂念太多,让人深刻体会到“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
三是宗旨意识淡薄、责任不强的体现。有一则寓言故事发人深省。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以“虽无功,但总无过”自辩。阎王斥道:如果不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是更胜于你?故事虽为虚构,道理却很深刻。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如果一
味感叹“为官不易”,干脆“为官不为”,结果一事无成,那么,不就是把责任心放在一边了吗?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己责、显己能,坚决不做吃着俸禄的蠹虫,坚决不做碌碌无为的庸官。
四是理想信念动摇、境界不高的表现。“日出东方,叩启天穹”。中国梦承载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人民凝神聚力的思想基础。作为领导干部,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深植根于胸中。个别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究其思想根源,可以说是世界观的偏差、人生观的迷失、价值观的错位,是“总开关”出了故障。一些领导干部内心深处缺乏党性观念的支撑,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从政宗旨,因此对严政、实政这种新常态表现出不适应,以致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很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很淡。老一辈革命家董必武说过,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的不同之处很多,但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在于他对群众的态度。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既无“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责任意识,也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治政情怀,更无“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爱民追求,干事业缺乏激情,那是难以胜任工作的。相反,只要我们找准了自身定位,明确了价值所在,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于在监督下干事,我们摆脱的是将是名缰利锁的束缚,赢得的将是有理想有价值的人生。
总之,“为官不为”,反映出来的正是少数干部对改进作风的片面认识和消极态度。“为官不为”,虽然说不上违法乱纪,却有涣散作风、松弛纪律之弊。说白了,“为官不易”的感叹,正对应着以往“为官太易”的扭曲。正是因为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工作作风上缺乏足够的束缚,一些人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误以为这就是当官应有的状态。“为官不为”既有内源性原因,也有外源性因素。一是考核的激励作用缺失。考核机制起不到鞭策激励效果,必然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二是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地方没有建立起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让一些埋头苦干的干部觉得“低头干事”没有出息,“抬头看路”才有出路。三是问责处置力度不够。由于干部政策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组织上对不胜任、不作为干部的研究和处理不到位,有的干部对“为官不为”无所顾忌。如果任由这种思想和行为发展,就会贻误经济发展,损害群众
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带坏社会风气。当前,改革正当中流击水、不进则退,如果再“为官不为”,工作没了劲头,丧失工作激情,就会贻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从古到今,为官者的价值都承载于奉公为民上。试问,如果脑子里不装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虽然不犯事但也不顶事,这样的干部有什么价值呢?因此,如果还想着“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随着转作风深入持续推进,失落实属必然。如果只信奉“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腐朽观念,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失足也只是早晚的事。如果不懂得“畏法度者最快乐”的道理,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痛苦还会加大。当前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矛盾进入多发期,干事创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必须敢于面对和担当风险。如果继续“为官不为”,不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就难以推进。当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解决“为官不为”,也需要一个过程。
三、树立正确导向,探索解决“为官不为”新途径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提升境界。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确立为了做事才当官,而不是为了当官才做事,更不能为了保官不做事的价值导向。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从而真正做到忠于职责不懈不怠、勇于负责不推不拖、敢于担责不躲不避。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其中的“民本”思想虽然不是今天我们倡导的“民主”理论,但其“为官有为”的担当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做人民公仆”不是一句空话,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厘清身份,清除特权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为官有为”的担当意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的从政理念,蕴养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解决好党员、干部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问题。任何党员、干部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官老爷的权力。衡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不强,关键要看他能不能履职尽责,始终在岗在位在状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引用过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
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如果把本不该有的特权剔除就感叹“为官不易”,把超标滥配的待遇归零就抱怨“官不聊生”,我们的觉悟和境界体现在哪里?我们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彰显在何处?没有崇高的境界,我们就不可能有所作为、大有作为、有效作为,就不可能受到百姓的爱戴、得到百姓的尊敬。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典型引路。要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河南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焦裕禄精神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标杆,也是为官有为的标杆。“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时至今日,我们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中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吃亏、吃苦、耐烦,是考验我们的标准。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灰色收入”少了,“潜规则”不好使了,就抱怨“官不聊生”,却没有想到这些本来就是不正当的收入和福利。一些领导干部不明白“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现在不能和企业主勾肩搭背了,企业主也不敢进行“利益输送”了,就觉得“吃亏”,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名利之心不可太重。因为欲望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不能正确对待名利,一切为了得名获利,其结果必然是丢人失分。因此,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身上的那股亲劲、韧劲和拼劲,努力做焦裕禄式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严是爱、松是害”,党员、干部都应该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成于严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要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针对“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怕得罪人、当“和事佬”等不良倾向,要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触动灵魂,增强党性,切实解决党内组织生活功利化、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要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我们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就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从严治党的责任要落实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要严肃起来,让纪律更严明,让工作更严谨,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成为全党上下的自觉,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在“严”字面前,要使逃避责任越来越难、严肃问责越来越多,让那些法不责众的心态、蒙混过关的想法、打擦边球的侥幸,再也难有潜滋暗长的空间。面对党内生活新常态,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与其他人相比,做党员、当干部就必须遵守更多的规矩、接受更严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党员干部队伍。要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制度敬畏,涵养法治思维,学会在约束下办事、在监督中用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虽然“为官不易”,那么失去的仅仅是自在用权的不当利益,收获的却是心地安然、坦荡平和的自在人生。而且,党员干部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会高一点,满意度就能高一点。因此,唯有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才能真正成为每个人自然的好习惯、好状态。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建立惩戒问责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要强化责任体系,解决为与不为的界定问题。既要善于放权,又要宽容失败,还要鼓励创新。要引导干部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有权必有责,有位当有为。领导干部只有端正政绩观,组织上只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完善的对干部既能够激励又能够约束、既能够严管又能够深爱的机制,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让位,才能根治“为官不为”。防止“为官不为”,关键是要有刚性约束。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要该批评的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要按照党纪要求处理。对于混日子、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真正让“为官不为”者有所畏惧、受到贬责。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明晰的考评导向,指导为官有为。同时,要严肃问责,督促干部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要问责。“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治官治吏的严政出台以来,取消了领导干部的特权,剔除了一些干部的隐性收入,是符合党纪国法的,也是顺应民心民意的。但领导干部也是人,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保障其合理权益、激励其干事创业,也是必须重视的。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涵养勇于担当精神,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习近平
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敢于担当,体现干部的觉悟和党性。责任成就事业,担当体现境界。群众最反感的是什么人?事业上偷奸耍滑,谋取小团体利益却不遗余力;工作上没有真才实学,吹吹拍拍拉关系却如鱼得水;看得见的做得漂漂亮亮,看不见的却粗制滥造。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工作如何,敢不敢担当是把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并将“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2014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接受俄罗斯记者采访时谈及自己的执政理念:“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既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尽职履责、提高执政能力所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敢于担当,就是面对困难挑战要敢于迎难而上、攻难克坚,在困难面前不能一筹莫展,不能手足无措,切实解决为何担当、为谁担当、怎样担当的问题。一是为何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员干部最需重塑的政治品格,最需补齐的“精神短板”,最应养成的官德官风。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一事当前不是首先想到如何担责任、做贡献,而是计较个人得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敢抓,面对风险不敢闯。有的是由于理想信念迷失,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支撑;有的是由于思想感情有距离,缺乏敢于担当的为民情怀;有的是由于能力本领恐慌,缺乏敢于担当的综合素质;有的是由于利害关系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的奉献精神;有的是由于制度设计有漏洞,缺乏敢于担当的客观环境。特别是我们的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容易使当事者既有担当的现实之惑,又有担当的后顾之忧,从而瞻前顾后、放弃担当。要健全考评体系,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同时要通过追责、问责等倒逼机制使党员干部切实担起责任。二是为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敢于担当,不是为“小我”担当,而是为“大我”担当。我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敢于担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怎样才是敢于担当?习近平指出,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敢于担当,靠的是信念,讲的是原则,比的是付出,拼的是智慧。要使精神境界、素质能力与岗位责任相匹配,从而实现敢于担当与善
于担当的有机统一。三是在怎样担当上,要讲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力求事半功倍,既不以灵活性伤害原则性,又不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职务责任。我们评价一个干部,“不贪不占”是底线,敢担当、能担当、愿担当是根本要求。如果干了几年,山河依旧,面貌未改,就是为官最大的耻辱。张岱年从《张载语录》中爬梳出来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讲的就是“活着,你就有责任,你就要去承担,就要去担当”。敢于担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我们的时代责任。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培养担当的品格,提升担当的能力,踏踏实实干出一番事业,勤勤恳恳做出一番成绩。当然,有本领才能有作为。要提高本领,积极主动地把责任担当起来,清楚岗位职责,了解发展态势,掌握运转规程,不断增强对本职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才能促进善作善为。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加快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南阳府衙有这样一副对联:“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易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要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为有个性、敢负责而得罪了人、丢了票的干部主持公道。要树立实绩导向,强化对干部“有所作为”的考核,让那些愿担当、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不敢担当的“老好人”“圆滑官”难混日子。要让领导干部把敢于担当变为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使更多敢于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要营造敢于担当的社会环境,化解敢于担当的压力,抵制好人主义,使敢担当、敢作为在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愿为、敢为、能为、善为的工作氛围。要通过正面宣传和媒体的客观报道,使那些真心为群众想事、办事的干部得到认可和褒扬,切实保护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和纯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紧迫感,使他们既干事又干净,既勤政又廉政,以实际行动反对“为官不为”这种隐性腐败。
责任编辑凉风
(来源于《领导科学》2015年1月上期第4-8页)
官场“逆淘汰”现象的末端治理
●张李节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关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加强对人才的甄别、选拔和任用,已成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然而,不容否认的是,在我国现实政治生活中,在坚持“选贤去庸”的干部选拔“正淘汰”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出现了与之相悖的“逆淘汰”现象,即“庸官驱逐好官”,如同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样,这种现象偏离了干部任用导向,损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阻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图就治理官场“逆淘汰”现象做些探索。
一、“入口”不严:官场“逆淘汰”现象存在的社会根源
官场“逆淘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偶然性地发生在特定的时点和场合,它是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必然性行为,其背后必然隐藏着某种规律性的生成机制和内在机理。本来,选贤任能的干部用人导向需要敞开大门在芸芸众生中甄别出德才兼备的有为之士,以便“好中选优”,却因“入口”把关不严,一些精于钻营之士浑水摸鱼,混进了干部队伍。现行的干部选拔方法,是由作为干部管理者的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既定的技术手段和制度规范对干部进行考察和甄别,因此,干部选拔的优与劣,关键就在于“入口关”把得牢不牢,而这又是干部管理者(组织人事部门)或主要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处的环境因素(既定的技术手段和制度规范)这三方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官场“逆淘汰”现象存在的社会根源,既有干部个人原因,也有环境因素,同时也与个别领导缺乏担当有关。
一是庸官本人的刻意钻营。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些能力平平、业绩不彰的平庸之辈,他们不务正业,很少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和研究工作方面,办事推诿扯皮,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困难绕道走,见到矛盾躲着走,在钻营方面却天赋极高。对上,整天揣摩着领导心思,琢磨着如何投领导所好,净做表面文章,向领导汇报时报喜不报忧,或邀请领导现场调研观摩所谓的
一些“亮点”,并借领导之口在宣传自己所谓的政绩上下足功夫,在舆论上既造了势,又忽悠了百姓;对待同级,利用一切时机和场合进行感情投资,或频繁联络套近乎,或推杯换盏加深感情,或利用公权力进行利益输送,逐步形成自己个人活动的小圈子。通过这些努力,上深得领导信任,下有一些“志同道合”的圈内兄弟为其摇旗呐喊,以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论是提名、推荐、考察等环节都能心想事成。这是官场“逆淘汰”现象产生的主要因素。
二是主要领导缺乏责任担当。在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体制下,好干部的内涵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充实和丰富,但是其标准是明确的,且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有一套严格明确的规范程序。作为掌握干部升迁命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者主要领导,只要按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逆淘汰”现象应该不至于发生,即使出现,其概率也是很小的。“逆淘汰”现象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些领导干部把严格的制度规范作为一种例行程序,仅仅走走过场,缺乏足够的责任担当,不敢坚持原则,对那些刻意钻营、能力平庸的干部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害怕得罪这些干部及其背后的圈内人物,失去将来自己升迁时的“民意支持”。甚至对那些“带病提拔”的干部,在常委会决策时,如果是主要领导提名,其他常委往往为维护表面上的“和气”也很少提出异议。
三是信息不对称。针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广大干部,作为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善于甄别干部的好与坏、优与劣,不被个别干部刻意表现出来的假象所迷惑,也不忽视埋头苦干、脚踏实地、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务实型干部。既要善于发现好干部,更要擦亮眼睛警惕一些搞旁门左道的人。这是把好干部选拔出来的前提条件。考察一个干部的好与坏,不外乎考察年龄、学历、专业、经历、能力、工作作风与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这些能衡量一个干部素质高低与能力大小的指标,按照各指标的权重加以综合和权衡,就大致可以对一个干部做出总体判断。问题的关键是,这些指标中仅年龄、学历、专业、经历能在干部个人履历表上客观地反映出来,其余指标的认定除考察的技术因素外,更多地掺杂了能掌握干部升迁命运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情感因素。而在当前的领导结构和决策体制中,恰恰是这些情感因素的存在,导致干部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了扭曲和失真,使干部的真实信息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得不到真实的反映。
二、“出口”不畅:“逆淘汰”现象产生的必然结果
如果说“入口”不严是导致干部“逆淘汰”现象发生的社会根源,那么“出口”不畅则是干部“逆淘汰”现象得以存在的必然结果。领导职位作为一种稀缺的、有限的社会资源,尤其在机关公务员编制管理制度对领导职数控制较为严格的条件下,一旦庸官占据某一领导职务,就必然会挤占原本就很稀缺的领导职位,使一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被迫退出原本属于他们的舞台。再加上“出口”不畅,平庸干部又不能及时通过“出口”淘汰出去,随着量的积累,势必会累积越来越大的势力,原本作为个案的偶然情况就会表现出一种趋势,干部“逆淘汰”现象也就应运而生,成为官场上的一种必然现象。
由于“出口”不畅,官场“逆淘汰”行为的主、客体双方在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助推“逆淘汰”现象的形成。作为“逆淘汰”行为的主体,由于善于钻营,他们往往掌控着更多的行政资源,手中握有更多的筹码,在博弈中显得游刃有余;“逆淘汰”行为的客体,作为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而甘愿默默无闻的务实型干部,他们或感到无奈,或不屑于学那些庸官的刻意钻营行为,大多选择冷眼旁观、敬而远之的态度,即使面对对方有意或无意的打压,也选择忍让不予计较,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助推了官场上“逆淘汰”现象的形成。
“出口”不畅的另一方面,是针对平庸干部的退出机制尚未建立。除部分官员由于贪腐行为被追究或者涉及重大安全事故被问责之外,迄今为止还未发生一起官员由于平庸而被免职的事件,基本上都能在相应的岗位上顺利地工作到任期结束,即便是在换届选举时落选,也会被组织平级安排到其他岗位。这种退出机制的缺失,客观上是对官场“逆淘汰”现象的放纵,解除了平庸干部在“逆淘汰”过程中的后顾之忧,“只要无过,便是有功”,哪怕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只要官位还在身上,依然会享受着官位所带来的惬意和快感。
三、釜底抽薪:官场“逆淘汰”现象的末端治理
官场“逆淘汰”现象犹如庄稼地里的杂草,长势快,枝繁叶茂,生命力顽强,若不及时拔掉,任其扩张蔓延,不但要与庄稼抢夺土壤内的养分,更会逐步挤压庄稼的生存空间,导致庄稼无法生长,甚至颗粒无收。治理官场“逆淘汰”现象,应该像拔掉庄稼地里的杂草一样,斩草除根,除恶务尽,既要加强源头治理,更要釜底抽薪,采取末端治理,强化对庸官的行政监督与问责力度,畅通官场的“出口”,把不愿作为或不能作为的庸官及时剔除出干部队伍,打消庸官的“无过便
是功”的念头,打消投机钻营者的侥幸心理,从而彻底铲除官场“逆淘汰”现象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
“出口”与“入口”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平台两端,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前者的功能是甄别、筛选,把好干部选拔出来;后者的功能是把不称职的平庸干部淘汰出去,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目前,我国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着“入口松、出口紧”的现象。由于“入口松”,一些混进干部队伍的碌碌无为之辈,秉承“无过便是功”的想法,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又不能及时淘汰出去,造成了干部队伍的良莠不齐状况,甚至带来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极为深远的负面影响。疏通“出口”,一方面能把混进干部队伍中的庸官及时淘汰出去,另一方面又能激励广大干部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目前,有些省份已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从政策层面为疏通干部的“出口”做了实践探索,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缺乏刚性约束,在实践中由谁来发现、由谁来甄别、由谁来执行等操作性方面的欠缺使文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如果不对这些问题做刚性要求,最终可能使政策沦为一纸空文,希望在今后的实践落实中不断加以总结完善。
畅通“出口”,强化官场“逆淘汰”现象的末端治理,除不断完善已有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外,还要逐步探索建立与之相配套的针对领导干部的公开问询制度。譬如,人大机关或专委会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针对行政机关开展公开问询,以掌握行政机关的行政意图和施政方向,了解该领导履行业务的素质、能力和水平。人大问询的情况可纳入组织人事部门的考评内容,作为以后干部交流任用的重要依据。公开问询不同于官员单独向上级领导所做的工作汇报,后者选择特定的汇报议题和内容,事先做了大量充分的精心准备,尽管汇报起来头头是道,实际的能力、素质和水平却并不能得到真实的展示;而建立公开问询制度,可以设定某个特定的议题,也可以就官员履行职能范围内的其他议题由代表即兴发问,通过官员对“应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如何干、成效如何”等内容的答询大致可以判断该官员的思维分析能力、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公开问询制度,并使之常态化,好官得以展示形象,庸官则可能“亮丑”,从而让庸官切实感受到“为官不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官不是谁都能当,也不是谁都能当好的!官位在带给官员惬意和快感的同时,也赋予了官员相应的责任和压力。“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畅通庸官的“出口”,对一些碌碌无为、忙于钻营的庸官“逆淘汰”行为无疑起到了釜底抽薪的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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