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清玲也表示针对此事她会汇报给董事长让其拿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可直到今天,北京秦海公司还是没有任何回复。
2016年3月份,郑州市的冯先生、贾先生和田先生看好新风空气净化市场,经过考察,与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郑州市独家代理合同,交付了50多万的代理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后,三人在郑州东区租赁了办公场所并开始了紧锣密鼓市场开拓工作。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这个郑州独家代理商真的很受伤。
看好商机,高额投入成为代理商
近年来,空气环境污染成了国人日趋关注的大问题。郑州的田先生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因为爱人怀孕和乔迁刚装修好的新居让田先生尤其关注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好朋友冯先生向田先生推荐了一款室内空气净化系统,田先生在网上查询了一下这家名叫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厂家,觉得很不错,就打通了厂家的电话,订购了两套,装上以后感觉使用的效果还非常不错。田先生和冯先生感觉这是一个商机,就开始和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做郑州独家代理。2016年4月20日,经过多次与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磋商,冯先生、田先生和贾先生三人给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了50万的首批进货款和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签订独家代理合同正式成为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独家代理商。
冯先生三人与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司为郑州圣江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把郑州圣江源商贸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抱着抓住机会大干一场的想法,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郑州东区一个写字楼租赁了近300平方办公室,装修后作为公司营业场所,并招聘组建了一支19人的销售安装服务队伍。冯先生等三个股东觉得这个产品市场需求量很大,很有商机,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为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在郑州市场能占领一席之地而开展着宣传、推广工作。
2016年12月16日以来,郑州市启动了两次天气污染红色预警,郑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下发了6次停课通知,其中幼儿园停课7天,小学停课6天,中学停课5天。停课对正常教学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给家长们造成了一些实际困难。2017年1月4日,郑州市教育局召开了局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改进污染天气相应的有效措施。2017年1月11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消息:在郑州市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启动试点安装新风净化系统,并由第三方机构对试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数据收集、效果分析、专家论证和科学研判,提出了新风系统的使用建议。郑州市教育局预计在2017年暑假分期分批在郑州市所有学校进行新风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力争2017年冬季有效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并保障师生的健康。
教育局的决定,对于做新风净化系统的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一个契机,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机会。河南净居公司更加努力,采用各种销售手段,投入大量资金对北京秦海公司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以争取在这大好的市场环境中拔得头筹。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个独家代理商真的受了伤……
北京秦海“一女多嫁”,郑州独家代理商并非“独家”
何为独家代理商?独家代理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受代购代销指定产品专营权,由该独家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的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不得再委派第二个代理人。
郑州代理商与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第一章第一条就有明确约定,原文是: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郑州市(含郑州市所管辖的所有县)区域内成为甲方指定产品郑州市级独家代理商(含郑州市所管辖的所有县),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并成为郑州市级代理商(含郑州市所管辖的所有县)区域内甲方秦海智能通风净化系统产品的独家市级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渠道为零售、批发和授权招募本市所辖范围内的经销商(房地产项目除外)。
就这样明确的合同约定,实际上却被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肆意违反。而作为乙方的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却被蒙在鼓里,依然在为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做着尽职尽责的独家代理工作,并努力的在开展开拓市场活动。直到郑州市教育局试点项目招标事情发生,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才发现自己已经早就不是“郑州独家代理”。
图片说明:双方签订的独家代理合同
2017年2月15日,郑州市教育局召开郑州市中小学校试点安装新风系统推进工作通气会,公布了郑州市内学校试点安装新风系统的进程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会上明确郑州市直和市内九区各挑选5—6所学校共58所学校(幼儿园)作为试点安装新风系统。2017年2月17日,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试点安装新风净化系统选聘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看到招标公告后,郑州代理商发现自己的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社保问题不尽善投标人条件,就马上致电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清玲(代理合同签订代表人),请求此次投标以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但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操作此项目。
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到请求后,表示同意,并着手做相关准备资料。
而事情过去一周,别的投标人都已买过标书并在紧锣密鼓的制作标书时,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人和相关资料还迟迟未到郑州。冯先生打电话过去,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均以正在准备资料和正在选择投标代表人为理由拖延。直到2017年2月24日,北京秦海公司总经理李清玲才告诉郑州代理商,该公司的董事长李仁侠不同意参加投标,理由是:这个项目是政府工程,风险太大,而且占用资金太多且付款方式是跨年度结账周期太长。
全国的新风空气净化系统厂家都在积极的为此次招标做准备,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却不同意参加竞标,这让郑州代理商始料未及。
2017年2月25日,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股东田先生和贾先生去北京找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仁侠沟通此事。到达北京并见到李仁侠董事长后,李仁侠董事长才吞吞吐吐的道明原因,原来:在2016年年底和2017年年初时,李仁侠董事长给另外两家开具了授权委托让其做郑州的市场,一家是山东省一个经销商,另外一家是海尔的下属子公司,因为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尔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并授权该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来做郑州市场。现在这两家公司也得知了郑州市教育局试点招标的事情并表示要去参加投标。
一女多嫁!作为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独家代理商,田先生和贾先生不仅火上心头。立即质问李仁侠:“我们是你公司的独家代理商,有权单独进行该公司产品的独家商业活动,你现在又给其他两家开具授权委托让其来做郑州市场,这不是侵害我们的权益吗?”李仁侠这样解释:“我给这两家授权是让他们做郑州的教育市场,属于渠道销售,这在合同中是有约定的!”
田先生和贾先生拿出合同指着条款说道:“代理合同中只约定了全国连锁的房地产行业属于销售渠道。按照你的说法,你可以授权做教育渠道,也可以授权做商超渠道,政府渠道,各行各业渠道,那你还要独家代理干嘛?”
在道理和合同面前,李仁侠董事长承诺去做另外两家的工作,让其放弃做郑州市场,也放弃此次招标。第二天,李仁侠派出“特使”赵总去与另外两家协商。
很快,赵总回复说另外两家均答应放弃此次投标。但李仁侠却提出了另外一个苛刻的条件: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代表郑州代理商去投标,但是河南净居科技有限公司必须打给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00万作为保证金,以确保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主体不受损失。
无奈之下,郑州代理商决定用自己的另外一家公司——郑州圣之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通知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决定后,该公司表示同意这个举措并为郑州圣之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局了授权委托书面文件。
本以为这样就皆大欢喜,谁知接下来的发展又再次出乎了人们的意料。
唱标现场,惊现两个“北京秦海”
在此次郑州市教育局招标项目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了稳妥考虑,多次致电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清玲询问被授权的另外两家是否参加投标,李清玲总经理告知:“另外两家已被说服放弃投标!”购买标书要求后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上下奋战了五天四夜,连夜作出了投标书。
2017年3月9日上午,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时提交了标书,而在下午的唱标现场却再次发生了意外:在唱标现场,“北京秦海新风净化系统”出现了两个投标人!除了郑州圣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外,还有一家名为“新乡豫海商贸有限公司”也以“北京秦海”品牌参加了投标。同一品牌,两家投标人投标。按照规定,这两家投标人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这也意味着,为了这次招投标忙活了近3个月的郑州代理商的所有努力白费了!
知悉这种情况,郑州代理商急忙致电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仁侠,李仁侠说:“我以为你们郑州代理商不参加投标了呢。”听到这话,郑州代理商快被气懵了。质问其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什么给新乡商贸有限公司出据授权委托让其参加竞标,李仁侠说:“我们公司与海尔公司签订的是战略合作协议,给这家公司授权是海尔公司让授权的,至于被授权的这家公司是郑州的还是新乡的,我也不记得了。”
冷静下来,郑州代理商发现更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在做标书的过程中,他们向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索要关于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北京秦海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只发来一份ISO900的证书复印件,而新乡豫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待遇却截然不同,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派该公司副总也就是之前与两家公司协调的赵总亲赴郑州,带着相关公司证书、公司产品、在产品展示现场布展和撤展均是北京秦海公司来的三人亲力亲为,就连去河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投标也是该赵总亲自去提交的。
图片说明:来郑州参加竞标的北京秦海的车辆
这个新乡商贸有限公司到底是如李仁侠所说的是海尔下属的子公司还是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己换个公司参加投标?这个问题耐人寻味。
北京秦海公司的总经理李清玲针对这件事告诉郑州代理商:“李仁侠董事长这样做是错误的!这是在破坏正常的商业秩序,更是在侵害代理商的权益!郑州代理商明确表示不放弃这次郑州市教育局试点投标的态度,我、李仁侠董事长、赵总自始自终都非常清楚,说不知道郑州代理商是否要参加投标这是谎话!”李清玲总经理坦承,这是他们公司董事长做出的决定,她也无能为力。而对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郑州市场代理权“一女多嫁”、招标投标现场出现的重复委托授权事件及他们公司赵总亲自到郑州送资料、产品样品、投标及现场布置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她表示她一无所知,李仁侠董事长和赵总的行为根本没有告知她。
李清玲也表示针对此事她会汇报给董事长让其拿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可直到今天,北京秦海公司还是没有任何回复。
针对此事,郑州代理商咨询了律师,河南针石律师事务所白永理主任对此案法律分析说:
第一,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圣江源商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南净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秦海智能净化通风系统代理商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约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合同第一章“授权”1.1中双方明确约定:甲方(秦海公司)授权乙方(净居公司)在河南郑州市区域内成为甲方郑州市市级独家代理商,授权经销渠道为零售、批发和授权招募本市所辖范围内的经销商。该条款约定完全可以说明净居公司在郑州市享有独家代理商的经销权。
第三,北京秦海室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公司在郑州市区域内进行经销活动,侵害了净居公司的独家代理权的权益,也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显属不当构成了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净居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