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临近尾声,海南由于受大雾天气影响水面航线停航,航空机票一票难求,高的甚至达到上万元。记者调查发现,机票价格暴涨原因是经济舱票卖光,仅剩下公务舱机票。专家认为,在非常时期,政府应该有预案,进行适当干预。
2月22日中午,记者查询多家售票平台发现,当日从海口飞往北京的航班仅剩下海南航空的HU7681,而且仅剩下公务舱机票,售价为11950元起。2月23日、2月24日更是无票可买,2月25日仅有国航、海航、南航3趟航班,公务舱票价最低为10760元。海口飞往广州的航班,也只能买到2月26日的公务舱机票,售价高达7150元。
显然,当前这段时期飞离海南的机票紧张,能买到的大多为公务舱和头等舱机票。那么,公务舱和头等舱机票是否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呢?记者查询发现,3月5日左右,机票比较充裕,海南航空公司从海口飞往北京的航班HU7281,经济舱全价为2390元,公务舱全价为11950元;南方航空CZ6773飞往广州的经济舱票价为1430元,公务舱为7150元。
不难看出,所谓“天价机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机票涨价,而是在机票供不应求的背景下,仅剩下全价的公务舱机票。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认为,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国内旅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出台该《通知》的目的,是在正常时期通过市场竞争让消费者有更多的市场选择权。春运时期,离岛客流高度集中在固定几天,且又遇到大雾封航的特殊情况,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价格主管部门应该有相应的预案,对航空机票价格进行临时干预。政府要保障的是公平的竞争,让市场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起决定性作用。
长期研究旅游法律法规的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持相近的观点。他认为,《价格法》《反垄断法》均将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对于经营者来说,在市场供求关系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涨价行为不得采取违法手段,如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各种方式形成价格垄断协议。如果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在经营成本没有出现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市场需求大而大幅度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有必要将此种行为认定为违法的价格行为,并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