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消法》增加了“七日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条款,补充完善“限制免责条款”、商品“三包”等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解决网购领域消费维权困难、清除霸王条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消法》实施一周年 省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损失数额全国第一
新《消法》增加了“七日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条款,补充完善“限制免责条款”、商品“三包”等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解决网购领域消费维权困难、清除霸王条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据悉,自新《消法》颁布实施以来,广东全省各地消委会千方百计运用新《消法》有力武器,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广东全省消委会受理投诉量和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额均居全国第一。
关键词:成效
解决网购维权:
全省网购投诉17670件增五成
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消委会受理网购投诉17670件,同比增长46.93%。新《消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同时也赋予消费者向网络交易平台追索赔偿的权利。
河源市源城区消委会利用新《消法》于2014年10月成功调解了该市首例网购“后悔权”投诉案。据消费者王先生投诉,其于2014年10月6日在淘宝网的“百老汇”网店购买了1部“iPhone 5S”,价格2300元。可当王先生回到家打开包装后,却发现实物手机与网上宣传图片有差别,王先生很不满意,怀疑自己购买了不是正品的“iPhone 5S”,于是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卖家却以王先生已签收,且打开包装,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接到投诉后,当地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组织调查处理。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网店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货。
解决消费者举证难:
装修不合格举证责任归施工方
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由提供产品的经营者证明产品没有问题,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无疑是一个有力的武器,使得困扰消费者的“举证难、鉴定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改善。
中山市消费者与装饰贸易部约定由该店承接消费者房屋的铝合金窗安装工程,总造价40458元。但完工后该房屋窗户每逢下雨天便严重漏水,与商家协商无果后该消费者到中山市南头消委分会进行投诉。经该分会工作人员了解,并解释新《消法》相关条款,要求商家承担装修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商家最终承认工人确实存在失误,商家承诺免费为消费者维修全部窗户,直至杜绝漏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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