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版旅游合同将在7月1日正式启用

2014-06-24 09:19 来源:大河报

  河南省新版旅游合同将在7月1日正式启用

河南省新版旅游合同将在7月1日正式启用 

  昨天上午,省旅游局下发“关于推广使用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地旅游行业管理的实际,将推行示范文本作为重要抓手和有效措施,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处理旅游投诉相结合,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旅行社在2014年7月1日起使用该示范文本。

  为做好新版旅游合同的推广工作,省旅游局定于6月25日在郑州举办新版旅游合同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主管局长、质监所长、执法(监察)大(支)队长、出境组团旅行社负责人、出境组团旅行社质监部门负责人。

  新版合同让《旅游法》“落地”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4个合同示范文本是首个根据《旅游法》相关内容修订的旅游合同,其中针对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违约等行为给出了明确界定和具体操作办法,是《旅游法》施行以来尝试在旅游交易形式等方面做出的补充。

  省旅游局下发的“关于推广使用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中认为,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准确把握《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通过明确旅游活动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体现《旅游法》的普遍适用性。通知要求,通过规范示范文本引导行业自律,把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变成行业的自觉规范。“各地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大力引导旅行社和广大旅游者使用示范文本,发挥示范文本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的重要作用。”

  “新版旅游合同把《旅游法》相关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协议内容。”省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张九菊认为,新版旅游合同被业内看做是对《旅游法》的细化,同时更具可操作性,对游客、旅行社的权责划分更为明确。比如对于游客旅途中购物和自费的安排,不仅对《旅游法》第35条予以强调,而且以协议附件形式,要求旅行社向旅游者在出行前进行完整、全面的说明,并由旅游者签字确认。

  关于购物,合同里要说清楚

  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旅游法》刚开始施行时,多数旅游企业抱观望的态度,市场一度平静过,但由于相关实施细则的“缺席”,老版合同跟不上《旅游法》的“节奏”,很快,自费项目、进店购物等顽疾卷土重来,市场依旧陷入混乱,《旅游法》相关条款成了“摆设”。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新版旅游合同的意义,在于为旅游购物“正名”,购物是旅游的必然组成部分,《旅游法》并不反对购物,《旅游法》反对的是“强迫购物”、带有商业贿赂性质的购物,以及在购物中欺诈游客的行为。

  记者发现,新版旅游合同对旅行社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原则和方式上设定了约束性条款。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中,增加了旅游者的拒绝权和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义务,明确了旅行社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在协议条款部分,突出表达双方就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要达成一致,另增加补充协议对具体行为进行约定。

  在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中,关于购物场所名称,最长停留时间、地点、主要商品信息等均需注明,并双方签字盖章。如果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发生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河南省中国旅行社总经理郭占彪告诉记者,新增的附件3《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附件4《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是旧版旅游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这对旅行社和游客来说都是一个安全的保证。

  游客违约也要担责

  新版旅游合同不仅明确了旅行社的权利与义务,也写明了旅游者的违约责任,以下几种情况旅游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造成损失;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

  河南中原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蒋晓东认为,这一条进一步明确了旅行社、游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新版《合同》的与时俱进。“对游客进行必要的指引和提醒,具有更多的现实意义。”蒋晓东说,旅游业走向成熟,离不开游客消费理念走向成熟。

责编: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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