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个城市旅游,麻烦之一可能就是当你内急的时候找不到厕所,更有甚者,当你好不容易找到厕所,却因脏乱臭无处下脚。但这种情况在杭州主城区可能不会再发生了。据《杭州日报》报道,2014年,杭州在提升改造40座公厕的基础上,还将鼓励100座社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公厕对外开放。通过这些途径,打造主城区步行15分钟就能方便的“如厕圈”。
作为城市十分重要而且不可或缺的公共空间,公共厕所的设施档次、保洁质量都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窗口”形象。在旅游业“六要素”中,旅游厕所的建设档次、分布格局、方便程度和卫生水平直接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高低。杭州作为一个著名的旅游城市,把厕所建设提升到旅游城市的品牌建设高度,这就抓住了当今旅游城市发展普遍存在的瓶颈问题。自2008年开始,杭州确立了要把杭州公厕打造成“全国第一品牌”的目标,制定了公厕提升改造3年计划,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游客,如厕难将不再是问题,这就大大提升了城市文明建设水平与游客的旅游体验与满足程度。
厕所是公共产品,杭州早在2002年就取消了公厕收费。作为公共产品,难免遭遇“公地悲剧”的困境:由于没有明确所有者,人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不仅遭遇建设难,而且在人们文明素质没有得到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难免存在过度使用与脏乱差的问题。全国相当多的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景点,不仅公厕数量少,而且档次低、管理乱。据媒体报道,海外游客对中国公共厕所的评价是,“在中国找厕所,只需用鼻子就行了”。
由于公共厕所问题关乎旅游城市的文明形象和旅游业的声誉,一些城市竞相提出“厕所革命”的口号。十多年前,桂林率先提出“厕所革命”的口号。当年“厕所革命”的重要成果《桂林共识》提出,没有旅游厕所管理水平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业的现代化。海南把旅游厕所建设列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六大重点工作之一,作为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的重要示范工程。在治理公共厕所问题上,杭州在规划上执行高起点高标准,在管理上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全覆盖。杭州城市用地虽然比较紧张,但公厕规划布点合理,市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3.62座/平方公里,高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国家标准。不管是在景区还是城郊,无论是平时还是节假日,杭州公厕都能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儿,从而树立了杭州公厕“最干净”的行业理念与标杆。据杭州市统计局调查,98.4%的中外游客认为杭州公厕比其他旅游城市好,95.3%的市民游客对杭州公厕印象很好,97.8%的市民游客认为杭州公厕外观形象漂亮。这无疑为杭州的城市形象与旅游业发展赢得一张金名片。
杭州“厕所革命”的另一个成功经验是通过制度安排,较好实现了厕所公共产品的市场化运作。将公共产品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来供给是解决公共厕所投资与维护问题一个重要出路。以日本为例,日本把公厕的建设与维护转移给社会,新建的建筑如没有对外的公厕,政府将对所有者征收重税。这样一来,各类建筑往往都有对外的公厕,并自行维护。这是一种类市场化运作,即以政府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与经济杠杆进行调节运作,公众整体无偿消费公共产品。
在《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人流量密集、建厕地点难以落实的繁华地段,沿街公共建筑附设的内部厕所应对外开放,供游人使用。”从去年年底开始,杭州市城管委就着手发动各个沿街的企事业单位和商家,让他们将内部公厕对外开放,特别是公厕布点较少的区域。单位内部公厕对外开放,虽以自愿为主,但政府每年会提供一些经济奖励。
另外,在公厕自己身上产“蛋”也是杭州发展公厕的一大重要举措。如2008年建的地下公厕,就以地上层作为商业用房出租,租赁收入用作厕所养护成本。这有点类似于公共产品的半市场化形式的运作,即以政府或者政府与非公共部门合作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可见,杭州是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把公共厕所这种公共产品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来供给的。正是由于杭州在这些方面的努力,2012年,经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评审,杭州市打造公厕“全国第一品牌”行动被授为全国行业创新奖。
厕所问题向来很难放在媒体显著版面,但是,对于旅游城市建设来说,这绝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旅游城市的公共厕所既能反映旅游城市规划水平与文明建设程度,也涉及居民、游客的健康与旅游体验。有人甚至计算出,在这种公共卫生设施方面每投入1美元,在节省医疗费用和提高生产力方面平均能得到7美元的回报。
让干净方便的“如厕圈”成为旅游城市的著名品牌,给旅游城市带来的回报也将无可限量。
公园姓“公”顺应民意
据《厦门日报》报道,在厦门市新一轮整治公园会所行动中,厦门白鹭洲公园及其他公园内的13家违规经营场所被责令整改。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也起着让人们亲近自然、陶冶性情的作用。公园既然姓“公”,就应属于公众,理当为广大公众服务,为公众所用。
在公园里建会所,于园方来说,是凭借手中的权力,将公共资源当作部门资产,并以此牟取私利,其结果是公园成了创收的工具,损害了公众利益。
让人警惕的是,如此对公共资源的变相侵占,并因此剥夺公众的权利,近年来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本来,公众是公共资源的主人,公园管理者只是政府授权之下行使管理职责,现在这样的关系显然已经错位,其中也有监督制约的缺位。
缺位必须到位,错位必须正位,对此公众有权予以追究,绝不能让人民的公园变成供少数人牟利的私家花园。否则,必然造成社会的失谐、不公。去年5月初住建部就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无疑彰显了民意。
公园姓“公”,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考验八项规定是否落到实处。这次厦门的整治,令人瞩目,13家违规经营场所被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如此的动真格儿行动,有望让公园真正姓“公”,这才是顺应民意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