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快乐的拼车自驾游 缘何让两家人反目成仇

2013-12-11 14:49 来源:重庆晨报

  途中发生车祸,一家失去妻子,一家两人重伤,并为巨额医药费扯破脸皮上法院

  如果不是那次自驾游,两个家庭不会是今天的境况:一家失去妻子,另一家夫妇俩均靠拐杖走路。昨天,59岁的贺远走进沙区法院拿到判决书,他要赔偿好朋友史女士夫妇36万元的损失。

  两家人相约自驾游

  今年2月,春节将近,贺远夫妇商量搞自驾游。贺远本想叫上一个朋友一同出行,但妻子阳灿不同意,说她早已答应史灵夫妇一起出游。最后贺远让步,同意了妻子的方案。 

  贺远有30多年驾龄,是熟练的司机。退休后,他在外打工。为这次自驾游,他找老板借来一辆轿车。由史灵夫妇提供300元汽油费。

  高速路上突发车祸

  2月9日除夕,两家人装好行李,一大早从双碑出发。中午12点过,他们行驶在贵州贵都高速公路上。

  突然,不知什么原因,贺远突然感觉头晕,眼前一阵发黑,连刹车都来不及踩,车子就直接撞上栏杆,全车人受伤。

  阳灿坐后排中间,因没系安全带,人直接从前方挡风玻璃处飞出车外,被翻滚的车子压住腿,生命垂危。

  伤者将好友告上法院

  一车人不同程度受伤,被120送到当地医院抢救。贺远肋骨骨折,女儿贺晓盆骨骨折。史灵特重型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骨折,史灵的丈夫唐洪伤势比妻子稍微轻,失血性休克,膀胱破裂、多处骨折。阳灿在事发当天下午5点抢救无效去世。

  大半年来,两家人一直在商讨如何赔偿。

  9月,贺家收到沙区法院的传票,唐洪、史灵分别作原告,起诉贺远,索赔总数差点让老贺站不稳:80万。

  两个家庭各自的酸楚

  在事故发生后,贺家赔偿了20多万后,再也拿不出钱来。而出事汽车,每个座位一万元的保险,对于这场大事故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采访中,唐洪在电话中表示,他和妻子都不愿多提起那件事,“我知道他们的状况,但我们也很老火,经济负担很大。”

  前天中午,我们来到贺远的家,贺远的女儿贺晓说,母亲去世以来,她自学了不少家常菜。前几天,爸爸尝几口后,夸赞有几分妈妈的味道。(当事人均为化名)逄

  法院判决>

  拼车出游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在此案庭审中,法官审理认为,史灵夫妇无偿乘坐贺远驾驶的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好意同乘”。司机贺远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并未收取客运票价,因此同样属于无偿搭乘。

  双方相邀出游,是为了共同的利益,共享利益的同时应当共担风险,贺远驾驶操作不当,固然有错,唐洪夫妇无偿搭车,应该预见到,司机只有贺远一人,长途开车可能有风险,依然自愿选择搭车,搭车一方也有过错。

  在本次事故中,贺远承担60%责任,史灵夫妇自己承担40%责任。两人合理总损失确定为60余万元,贺远应赔偿36万余元。

  律师说法>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殷炬:目前尚无专门法律法规对拼车行为进行规范,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仍适用侵权责任法与交通安全法的一般规定,由在事故中具有过错者承担赔偿责任。

  为避免纠纷,建议参与拼车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的约定可作为事后追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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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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