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60条《决定》对中国旅游的十大影响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是在总结中国改革开放35年来的经验教训、综合考虑当前社会左中右各派意见,集中党内主要领导人物的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揽子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大纲。它对今后十年乃至更长远的中国政治、特别是经济的影响毫无疑问将是巨大而显著的。作为在中国全面现代化、城镇化发展潮流中占有越来越重要地位的第三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具有涉及面最广泛、带动行业最丰富、与广大国民生活质量联系最紧密的旅游业,同样也会受到这一《决定》的重大影响。在16项60条《决定》中,从指导思想、经济制度、市场体系、政府职能、财税体制、城乡一体和对外开放,到民主政治、法治建设、权力制督和军事国防,再到文化体制、公共事业、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深入观察和认真思考之后都可发现,它们所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改革措施,都会对中国旅游事业和旅游业态的发展,产生全方位的影响。旅游相关部门和行业也必然会对此作出各自的响应,以共同实现“美丽中国”旅游目的地国家形象的建设和满足十三亿多中国人民的旅游权利保障、满足稳健增长的旅游市场消费需求的宏大目标。
1 中国旅游发展的政治诉求变化和整体环境改善
旅游发展从来就不是简单的经济产业部门,它还具有重要的文化复兴与传播、国民素质教育养成、表现社会文明发展程度高低等社会意义。在《决定》的开篇部分,就明确提出新的改革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意义。在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改革过程中,其核心指导思想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休闲、旅游、度假作为人类社会基本权利之一,作为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生活质量指标之一,它对中国传统文化活化、再现、传播和复兴,对人民福祉的逐步提升和圆满实现,对国民素质的全面优化提高,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旅游发展涉及面广泛而复杂,需要考虑多个利益主体的协调,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为众多利益主体的关系协调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从现有法律体系特征来看,要实现《决定》中提及的各项深化改革措施,首先要求对各种实际上从由各大利益部门主导起草通过的法规进行修改。从政治民主角度看,“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等决定,将会逐步推进现有过时的涉旅法律的修订,促进涉旅行业的协调发展。
包括旅游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实现政府改革要达到的“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目标方面,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旅游业因为具有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接待地社区老百姓的收入、促进旅游者的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特定贡献,将会受到政府更大的重视。
政府要达到向国民提供更好的幸福感、为公众建设更好的生活质量保障体系,就需要具备足够的财力,《决定》为此设计了一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30%)”的路径,将收上来的钱“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旅游休闲度假的权利的实现,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民生。
《决定》在整体提高国民的收入水平、破解当前社会收入两极分化的严重局面,也做出了系统安排,通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等措施,为劳动阶层家庭收入的提高、为中国社会中产阶级的稳步形成和发展,打下了经济基础。中产阶级的逐步出现和稳步成长,既是中国社会趣向成熟稳定的社会条件,也是旅游发展市场需求的主要成因。从消费者市场的健康发展来看,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健康发展同样十分重要,而“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实施,将会为需求市场的培育和改善创造了更好的条件。针对越来越多的城市出现“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成了政府的重要工作,而老年服务产业的出现和政府推动,则为旅游养生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会。
《决定》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方面也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国旅游协会以及下属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城市、旅游教育等分会,如何在此大背景下积极响应、稳步调整,发展会员,为会员单位提供真正的服务,面临着机会和挑战。国家民政部门将会根据《决定》提出的“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要求,旅游业涉及的门类十分广泛,将会有更多的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的协会组织出现,作为各行各业的企业代表,这些协会的相对独立和加快发展,将会进一步增加旅游企业的抱团取暖和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市场占有等方面的改变。在此方面,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中国将在2020年成为世界最大目的地国家,同时中国居民出境游也将成为世界上购买力最强的国家,“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中的国际旅游组织及其活动将会更多更频繁,《决定》对此也已作出引导性政策指南,对其管理将会放松,只要“依法”,就可“开展活动”,这将大大加快中国旅游业与国际上的交流,提高行业整体质量。
2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旅游业具有重要地位
中共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公报》及《决定》,都一再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近代化以来,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主要依靠工业化来促进。35年的工业化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也带来了环境恶化、生态破坏的严重后果。根据国际上发达国家走过的现代化发展总结,现代服务业逐渐变成取代工业的主导地位,中国新一轮经济改革的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农村人口继续大量向大中城市集聚、导致城市人口比例逐年增加,2012年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1%;另一个就是进入城市的新市民或尚未获得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将会主要从服务业发展中获得就业机会。《决定》要求“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为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就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改革的具体政策就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一句话,进入城市的人口比例将会有一个稳步持续的提升。
光把人口赶进城市而不培育相应的产业,城市化的发展就会带来严重社会冲突,农民进城需要产业支撑。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城市化,一度走进了一个错误的途径,也就是单独依赖工业化,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采取歧视性户籍政策,城市开发简单地成了圈地、建楼、卖房的房地产化,土地城市化快于产业城市化,职业城市化快于社会城市化。二元制途径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冲突。工业化在城市化的第一个阶段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随着人民对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恶化和资源生态破坏严重性认识的提高,人民对发展的质量越来越重视,从而出现了多处地方居民反对化工项目的上街行为。从产业培育角度来看,除了工业,还需要重视其他更多产业发展,包括交通物流、商贸、旅游、创意文化产业等。旅游业,特别是将商务旅游纳入旅游的视野后,旅游驱动型城市化已经成为学者、业界和不少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的发展方向。除了刚刚进城的农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矛盾也日见突出,需要“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很显然,旅游服务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提供创业、就业机会的领域。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因为出于谋生的最低要求而到处出现小摊贩与政府城管部门的严重冲突,就是一个突出的城市化带来的就业矛盾困境。为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首先就需要城市能够为进城不久的新市民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作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对这一过程的健康推进,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与第二产业特别是与自动化程度较高、对就业者的技术要求较高、吸纳就业人数越来越少的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相比,旅游业具有大量吸纳中低教育水平的新市民就业的优势,更有利于实现《决定》中强调的“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