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后 部分导游收入锐减一半

2013-11-20 15:26 来源:东方网

  据报道,旅游法从10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一个多月。记者了解到,部分导游的收入比以前大幅减少,还有一些导游干脆转行。对此,上海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部门已多次调研旅游法实施对导游收入的影响,目前导游收入是回归正常,也没有出现导游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况。

  部分导游收入减半

  在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导游石先生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以来,一方面因为禁止强制购物、返点,另一方面因为部分线路价格有所提升,报名游客减少,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导游的收入有明显下降。“以前一个月可以带四五个团,现在可能只有两三个团,工作量减少了,收入也相应降低。”

  除了工作量之外,影响导游收入更大的是取消购物、自费项目等。石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导游一个月收入能有8000元到1万元,高的时候甚至可以达到1.5万元,不过,过去一个月,他认识的不少导游平均收入只有四五千元,比以前减少了一半。

  因为收入减少,一些导游选择了转行,比如去做销售等。“我认识的大概有四五个人转行了。” 

  带外宾导游影响不大 

  不过,一位主要带外国游客的导游则表示,旅游法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因为以前带的团也没什么自费项目或者购物项目。 

  另一位导游则表示,收入比以前确实有所减少,但是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以前带团是有指标的,比如购物、自费项目要达到多少,现在没有这方面压力了,所以心里感觉更轻松了一些。”她告诉记者,最近带的团队确实少了,但时下本来就是传统的旅游淡季,估计随着时间推移,旅游团队数量还会有所增加,工作量也会有所增加。 

  回扣收入本就该取消 

  上海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旅游法实施对导游的影响,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调研,未发现有导游大量流失的情况。人员有出有进,“还有部分已经辞职的导游觉得现在行业更规范了,又重新回来做导游。” 

  对于部分导游收入下降,这位负责人表示,原来的回扣、返点都是不正当的收入,理应取消,“现在只能说是回归了正常。”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旅游法实施的正面影响远远大于负面影响,旅游法对导游的权益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将导游服务费明文规定写入合同,让导游通过自身的专业技能获得合法收入,而不用像之前那样带着所谓的“经营压力”去工作,这事实上是对导游权益的最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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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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