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出境游购物暗流难禁 奢侈品价格存巨额差价

2013-11-18 15:58 来源:大众日报

  ◆若团中所有游客赞同并签字保证,导游在法律许可内“导购”,仍然时常存在。” 管兴国称,无论是游客自发购物,还是在法律框架内的私底下继续“导购”,相较于国内游,在出境游中更加普遍。

  ◆若团中所有游客赞同并签字保证,导游在法律许可内“导购”,仍然时常存在。

  ◆组团过程中,认为完全回避购物、禁绝购物不现实,成行业共识。

  ◆国内外奢侈品价格存巨额差价,且境外购物能享受不菲退税优惠,是游客购物需求主要驱动力。

  《旅游法》施行已经一个多月了,如今导游带团出游,尤其是出境游,由于禁止购物和自费项目,导游的回扣收入是不是大幅减少?

  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助理管兴国说:“这个要看情况……”他微笑着顿了顿,既没承认也没反对:“很多情况下,导游带领游客购物是他们自己的私活,是否继续存在购物行为,就看导游怎么操作。”

  管兴国透露,法律只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发团,不得通过诱骗和强迫的方式安排购物获取回扣,但“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因此,虽然《旅游法》已经施行,在实际运作中,很多组团游中“导购”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在一个团里,若有游客提出想去购物,导游会适时征询所有人意见,大家均无异议并能签字保证,导游会组织购物,当然,若出现有游客坚持不同意购物,全团只能不去。”管兴国说。

  嘉华国旅导游杜滨才也向记者坦承:“导游圈内,我们也经常交流,若游客主动提出且签字同意,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实有很多导游继续安排购物。”

  记者了解到,在旅行社行业内,有一个普遍共识:在组团游过程中,完全回避购物、杜绝购物是不现实的、不可想象的。济南国信旅行社总经理张晓国接受采访时表示,为规避风险,让旅行社生硬地砍掉所有的购物和自费项目,这在实际带团过程中并不能完全满足旅游者的需要。

  早在10月份《旅游法》刚刚施行时,省旅游监察总队调研员孙孟春对记者表示:“有些景区本身就是购物景区,比如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临沂鲁南皮革城等,这些你怎么禁止?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购物将来必定还会有。”

  管兴国称,无论是游客自发购物,还是在法律框架内的私底下继续“导购”,相较于国内游,在出境游中更加普遍。

  业内人士分析称,国外购物价格更为便宜,尤其是奢侈品,价格较之国内差价巨大,是出境游购物暗流涌动的主要原因。“新法之前,东南亚参团报价是远低于成本价的三四千元,不少游客专门冲着购物而参团,购物金额往往达数万元。如今,即使团费增加不少,境外游购物对游客的诱惑依然巨大。”管兴国说。

  记者从山东中国国际旅行社、山东金桥国际旅行社、山东康辉国际旅行社等省内知名旅行社了解到,其出境游纯玩团中,为供游客购物之需,有不少在行程中设置了“自由活动”时间,这种团价位略低,但游客报名却更为积极。

  出境游购物另一个重要诱惑是能享受退税优惠。管兴国告诉记者,在国外一些保税店,外国游客购买一定额度即可享受退税优惠,依据商品类型不同退税比例可达10%到40%。

  管兴国指出:“游客在国外购买商品,必须认真了解入境携带物品相关规定,有的商品是禁止入境的,有的商品个人携带数量不能超标,超标将会被按比例罚款。通常情况下,一些资深出境导游比较了解,这也是游客购物往往需要导游带领和介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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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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