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一月 导游行业进入阵痛期

2013-11-04 15:20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日,记者了解到,距新《旅游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有一月,其中“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等明文规定,让导游行业进入了“阵痛期”。部分城市的导游们收入锐减,收入甚至从过万跌至3000元。

  业内人士指出,新《旅游法》出台后,导游的门槛提高很多,同时导游的薪酬体制也将规范起来,靠低价拉客、灰色收入支撑的导游将面临淘汰和转型。

  然而导游的收入真的下降得如此明显?

  “像上海一日游,杭州一日游的导游,收入下降非常快。”在上海从事导游三年的王女士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新《旅游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导游行业明显进入了“痛苦”的转型期。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除了带东南亚线路团队的出境导游收入有明显减少外,收入最受影响的当属地接导游。

  “在业内,当地导游的灰色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地接导游一般都是以挂靠公司的形式为生存状态,都不是旅行社正式签约导游,无基本工资。”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些导游如果失去了购物回扣,那么只有300元一天的服务费,一个月下来很可能收入达不到3000元是可能的。

  面对导游行业的“阵痛”,相关旅行社则认为这样的转型有利于旅游业的整合。

  多家旅行社负责人对记者指出,长期以来,旅游业一直是低利润行业,很多旅行社看中的是总量,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服务。所以,以前有部分导游以挂靠旅行社形式生存,有单就接,这样的导游没有固定的底薪和养老金等。

  “新《旅游法》的实施,将这些零散的不正规的导游们直接淘汰了。”一位负责人指出,当依赖拿回扣的导游定会被慢慢淘汰出去,导游的入行门槛也将会提高。“在市场机制调节下,导游和旅行社的薪酬机制将在磨合中不断得到完善和规范。”

  然而当“买还是不买”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的时候,旅游地区的商家们的日子却难过了。

  在乌镇风景区内卖当地土特产的小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抱怨,导游们如今不能拉着游客购物了,游客们对于他们这些小店的光顾也越来越少。“游客们来了看一眼就直接走了,一天收益比之前少很多。”

  不止是乌镇,记者了解到,由于各种“一日游”不能搭购物点的便车,地接导游的收入受到影响不景气了,而那些靠地接旅游产品为主的旅行社有的提前关门了,勉强“活着的”也考虑转型。

  不过也有不少旅行社业主保持乐观心态,上海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新法出台后,旅游业务下降是普遍的现象,但是旅游是刚性需求。随着国民经济能力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了,如今的旅游业不过是面临小幅震荡。

责编: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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