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总是在说,“旅游,需要有一颗说走就走的心”。在最近几年,当看到去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旅游,双飞团也才2000元出头,看到省内的一日游,团费仅仅是两位数的时候,你掂量一下腰间的钱包,也许会觉得在这样的价格面前,“说走就走”也不是很难嘛!
于是,你在旅行社签了合同报了团,银行卡在POS机上轻轻一刷,然后回家收拾行李,为出游做准备。结果是,后来你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多数时间居然是在特产店等购物点,而经过那些当地有名的旅游景点时,却只能在大巴的车窗中看到个掠影。这时候,你是多么的希望自己真的可以“说走就走”。
笔者有朋友两个月前报名泰国游,因为走得急,报团的价格也不便宜。最后,他们到泰国玩了一周回来,景点没看到多少,购物点倒是走了很多处,也买了不少东西。他们后来告诉我,当地的地接导游说自己是没有工资的,只能通过带大家去购物来获取返点,希望他们多多支持。我的朋友因为碍于面子,所以在很多购物点都买了东西,一些自费项目也没少花钱。
目前,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公开资料显示,全国星级饭店总数达1.4万家,旅行社达2.5万家,旅游从业者超1350万,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达2万多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153家。东莞作为旅游输出大市,市区街道和镇区的黄金地段,也是旅行社林立,竞争异常激烈。但另一方面,全国的旅游市场普遍存在拼低价的恶性竞争,其极致便是“零负团费”出游了。虽然这种出团的方式在东莞早已绝迹,但低于成本报价来吸引游客仍然是不少中小型旅行社的惯用手段,低价对于价格敏感型的市民来说是颇有吸引力的,但旅游的品质就很难保证了。
今年5月,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他指出,治乱必用重典,《旅游法》就是可用的重典。要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旅游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的不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依法吊销、停业整顿一批违法经营者,处罚结果向社会曝光,起到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的作用。”
正如汪洋副总理所言,《旅游法》是治乱的重典,从此国民旅游便有法可依。但有不少市民担心,新法出台后旅游线路的价格会迎来一定程度的“上涨”。其实,我们不应该过分去关注价格,而是应该想一下,到底旅游的本质是什么?旅游线路作为一种商品,它的核心是什么?我们去旅游又为了什么?
人是旅游之本,旅游是一个人希望能够从一个地方解放出来,到另一个地方去感受不一样的生活。而旅行社则是像一个管家一样,为需要旅游的人规划好线路,打点好一切,让游客可以更加舒心,团队价也相对个人自行出游更划算。我们出游之所以选择某条线路,是对目的地有所预期的——或是在湖光山色之中感受自然的壮美,或是在饱经沧桑的历史建筑之中赞叹人类智慧的精华,或是在水清沙幼、椰林树影的海滩边上与爱人耳语……
用句通俗的话来说,那就是“玩要玩得开心尽兴”,这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而在之前我们的关注点,可能或多或少地被旅行社之间所进行的价格战的硝烟所蒙蔽,在报名的时候想的是“到这个地方玩居然只需要这点钱”,而不是“希望我所购买的这条线路能够符合我的预期”。
须知道,我们去旅游所付出的不仅是钱,还有时间成本,假如你像笔者上文所述的朋友一样,在旅游中更多地被带进各式各样的购物点而不是景点,你一定感同身受——“这不是浪费我的时间么?”
而《旅游法》的实施规范了旅游市场,可以为游客提供出游全程的保障,一价全包也可以让游客全身心投入旅游,而不用被购物和自费项目影响心情,这便是新法所起的“正本清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