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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网络监督 助推依法行政

2015-11-12 15:22 来源:洛阳市委

[摘要]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较2013年底增加5672万人。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较2013年底增加5672万人。

  《中国互联网站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5)》显示,2014年全年新开通的中国网站数量约95.2万个,平均每月新开通网站7.9万余个。

  数据可以看出,网络已“飞入寻常百姓家”,这背后是亿万网民在“互联网+”的时代里创造的一个庞大的自由舆论市场。在这个市场里,他们足不出户便可晓尽天下事,动动手指即可评论小到家长里短大到国计民生的是是非非,甚至以舆论影响政府决策。

  毋庸置疑,网络的发展,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冲击,给普通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方式带来了改变,同时也对公权力的运用产生了重大影响。网络监督正在逐步代替传统媒体的监督,以其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和监督方式的便捷性,在针对行政职权的监督方面、在增强公众参政意识、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作为新兴事物,网络监督给政府带来了诸多挑战和一些负面影响。如,“审核”机制的欠缺,使网络成为虚假信息的“重灾区”,虚假信息的传播导致的虚假监督扭曲,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网络监督主体往往带着个人感情看待问题,仅仅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诉求,会导致舆论价值发生偏离;同时,网络舆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也可能导致信息失实、恶意炒作和误导他人,从而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干扰司法独立。

  为此,对网络监督我们应该有全面正确的认识,找出相应的对策来完善,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使广大网民在风清气朗的网络世界里有序参与、理性表达,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助推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

  第一,要实现网络监督与政府的有效互动。当今社会,政府职能从传统的管理型、命令型转变为服务型、引导型,面对网络的舆论监督也应转变理念,由消极防御变为积极应对。加强和网民的交流,政府要正确对待来自底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对网络民意的监测、反馈和吸纳机制,一方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有助于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要实现网络监督与体制内监督的及时对接。网络监督不是济世良药,只是提供了一个发现问题的窗口,不具备任何法律强制性和行政强制性。网络监督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体制内监督的及时对接。因而体制内监督应把网络作为实现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载体,建立舆情搜集和反应机制,一旦出现舆情,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追踪调查,必要时进行情况说明,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

  第三,要提高网络媒体行业的自律和监管。完善对商业网站的外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法制素养、专业素养、文化素养,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自觉抵制不利于社会稳定及虚假有害信息的传播,形成规范有序的网络监督体系,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最后,要提升网民的综合素质。一方面,推动网民合法、合理的监督意识的培养,让网民主动对公权力机构进行监督,对公权力行使中的问题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乃至批评意见。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选择信息和辨别信息的能力,理性看待问题,负责任地进行信息的监督与再传播,防止不辨是非、人云亦云。

  (本文作者: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高 倩)

(责任编辑: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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