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
瑞典: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女权国家”。2000年,瑞典与它的北欧邻国芬兰一起被联合国评为世界上男女平等的“模范国家”。瑞典的议会中,女议员的比例约占40%,在1986年,瑞典的32个部长中一度由女性占据了其中的16席。而瑞典妇女在社会活动中比男人更活跃,据统计,在瑞典的对外贸易活动,女人创造的价值占了近60%。
新西兰
新西兰:2000年,新西兰宪法规定的五个最高职位:国王(由英国女王兼任)、总督、总理、议长、最高法院院长均由清一色的女人担任,以至令世人惊叹南太平洋上出现了一个“女儿国”。事实上,新西兰的女权历史悠久,1893年,新西兰的妇女就获得了选举权,是世界上第一个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