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经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淅川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县香花镇原党委副书记邹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此,淅川县检察院查处移民领域串案的3件4人全部获得重判。
今年6月,该县检察院反贪局在该县移民安置工程调查中,发现时任该县香花镇党委副书记邹某受贿的犯罪线索,遂对邹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很快查明,邹某任香花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14次收受他人贿赂17万元的犯罪事实。之后,检察机关乘胜追击,对另一个移民安置大镇厚坡镇和渠首工程所在地九重镇开展秘密串案调查。
检察机关侦查证实了时任厚坡镇副镇长的何某、九重镇水寨村的村支书刘某和文书张某等3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南水北调中线移民款的犯罪行为。
9月16日和30日,淅川县检察院分别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对何某、刘某、张某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淅川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5年,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刘某、张某有期徒刑各10年。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