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在为期两个月的低保专项检查中,我省城乡低保共清退“关系保”、“人情保”对象2928人。目前,我省城乡低保资金已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操作程序规范,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9月,我省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省民政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组成4个检查组,先后对全省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与今年年初相比,城市低保动态调整新增38953人、退出47353人,“关系保”、“人情保”清退991人;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新增134576人、退出47389人,“关系保”、“人情保”清退1937人。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1.9万户、13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78.7万户、385.78万人。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解释,与年初相比,城市低保人数减少8400人,农村增加87187人,其原因是早在2002年,城市低保已经实现应保尽保,十几年来人数变化不大,由于近年不少地方采用信息比对办法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与财产状况,对一些隐瞒经济情况的家庭进行了及时清退。农村低保对象大幅度增加,是因各地按照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
该负责人介绍,从此次检查情况看,我省城乡低保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制度更加创新。例如平顶山舞钢市将农村贫困家庭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不同层次,按照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明确“十保、十不保”,即应该纳入低保的十种情况和不予保障的十种情形,给基层干部群众一把可对比操作的标尺。
信息比对系统的运用更加普及。例如为解决低保家庭收入、财产核定难问题,纠正错保现象,洛阳市率先成立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以横向数据交换为特征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系统,首次运用信息技术强化低保监管,洛阳市先后共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约5.4万人,节约政府财政开支近7000万元。两年以来,信息比对系统的运用先后在许昌、漯河等部分省辖市及县(市、区)推广。
长期公示制度得到加强。公开是低保工作的前提,公正是低保制度的核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51435个村(居)委会,已有51232个村(居)委会建立了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栏,目前尚有203个村(居)委会没有建立,建有率为99%。(记者 李红 实习生 张美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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