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研究开发了高新技术即使实现成果转化,也无缘高级职称评称,现在成果转化成了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过去,在科技人员申报中论文具有决定性作用,现在可用技术报告、专利代替论文……这是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获得的消息,这也意味着我省在科技人员职称评审上打破了“唯论文”的评价体系。(9月1日《南方日报》)
职称评审的游戏规则,久为公众病诟,在“唯论文”导向下催生的“论文经济”颇为发达,成为一大奇观。谁心里都清楚,发表论文几乎都少不了金钱来铺路,很多期刊以此为生,富了一大批人。发表论文是不是能力的体现,作为职称晋级评审的依据标准是否科学合理,人人心里都明白。
职称评审理应同绩效考核挂钩。在去年7月初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定,考核工作人员的重点是考核工作绩效,强调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这对提高考核的真实性很有帮助。但达到严谨管用,考出真实工作情况,似乎还有“最后一公里”。考核体系的科学化不仅十分重要,其搭建修正的紧迫性亦不容延宕。“唯论文”的背后,是一个人事考核问题,也反映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成色。
什么是科研成果?拼凑来的论著论文算不算科研成果,有些口头形态的,未转化为论文形态的发现和创新,能否认定为科研成果,已经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算不算科研成果。这些都涉及学术评价体系。正因为评价缺乏合理性,才导致假论文满天飞,假成果大行其道,而埋头干出实绩的人反倒职称升不上去。职称评审绝非是一个封闭孤立的系统,“唯论文”式的奇葩评价,说到底还是办法老套,思想观念抱残守缺。
职称评审,理应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辖。如教师服务的对象是学生,其考核应当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评价,这是法定程序。科研成果的终极价值,肯定体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这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
《意见》要求,将专利服务、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内容纳入评价体系,对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可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如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要求。不否定论文的参考价值,同时又尊重科研成果的实际价值,并辅之以量化标准,才使得职称评审有把手可抓,才能评出来公正公道。
职称评审游戏规则对创新创业极具导向作用。根据《意见》,科技人员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每个项目或每100万元可替代一项纵向课题。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技术创新并实现成果转化的,可以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专业技术分析报告代替1篇论文。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引入到职称晋升体系中,是对科技人才致力于创业创新的加力驱动。(张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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