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灯下黑”也得要靠制度

2014-05-16 09:18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制度反腐没有特区

  重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身处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落实责任主体、监督主体,抓早抓小,防止“灯下黑”现象……这几天,来自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一连串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的被查处,让人们对扭转“带病提拔”现象提升信心的同时,更看到了执纪者着力强化自身监管、坚决肃清体内毒瘤的决心。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随着一大批贪腐分子相继落网,公众对这一句式愈加熟悉。同时也引起更多关注:纪委是监督人家的,那么谁来监督纪委呢?疑问背后,甚至出现“进入纪委工作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的误解。中央纪委官员的落马、中央领导的强调充分说明,根本没有所谓的保险箱。事实上,不久前被调查的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申维辰,一个重要身份便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此前被查办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等“大老虎”,也有在纪检监察系统长期任职的经历。可见,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资历,都不能成为腐败行为的护身符。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了好的作风、铁的纪律,才谈得上去反别人的腐。纪检监察可谓党的免疫系统,如果免疫系统坏了,对什么病菌就都没有抵抗力,这种状态是最危险的。而作为寻蝇找虎的中坚力量,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少数人如果一边高调反腐,一边暗度陈仓,不仅会损害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损及反腐公信、消解公众信心,还会放任甚至催生“带病提拔”现象。“带病”者一旦提拔到更高位置,手中握有更大权力,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危害必将更大。

  魏健被查处,是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但这不仅仅是壮士断腕的勇气使然,更是制度运行之下的必然。这充分说明,即便面对所谓“内部人”“自己人”,制度也没有失灵。实际上,从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到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再到机构改革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中央纪委一系列举措都说明,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不会也没有把自己放在制度之外,而是与其他所有部门、所有干部一样,受到制度强力的约束和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反腐败没有禁区,也没有特区。制度面前没有例外,包括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灯下黑”,强化内部监管必不可少,做实外部监督也不可或缺。一方面,要设立高压线、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刚性执纪,对胆敢触线者绝不姑息;另一方面,也要创造条件、丰富载体、畅通渠道,让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到实处。还应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让反腐工作去神秘化,这会有利于更好的自律与他律。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除了制度,再没有更标准的尺子、更坚硬的磨刀石了。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的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只有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建构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底线。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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