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从传统的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资本运作”拓展,6月28日警方发布防范信息称,
目前“互联网+非法集资”模式的案件多发,复合式、涉众型、网络化趋势更加突出,迷惑性、隐蔽性、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2016年下半年以来,辽宁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放信息招募的方式,以月利息1.1%至1.5%为诱饵向40余人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先后涉嫌集资诈骗金额550万元人民币,近日王某被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浑南警方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案件行动,同时利用多媒体渠道为辖区居民宣传非法集资常识,目前警方先后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
浑南警方提醒市民,居民参与投资,一定要到政府许可的正规投资公司投资。对上街宣传的投资公司,市民一定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了解该公司相关背景,查询公司提供的资料证件,核实公司有无纳税等。不要听信所谓“经纪人”“业务员”的游说。这些人四处活动,游说、拉拢、欺骗群众,以图获取集资款的巨额提成,实际上已成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帮凶,他们从公司收取集资款的30%左右作为回报。
理性投资,不贪图小利,切忌不要幻想一夜暴富。浑南警方办案民警介绍,所谓的三个月、半年10%至30%甚至更高的利率回报,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今天筹集的钱还昨天的债,最终形成资金“黑洞”。群众一旦受骗,务必要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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