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年年初,最高法最高检相继提出深化改革方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两高报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继续向前迈步。
亮剑“冤假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原文】
最高法:
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最高检: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回放】
2014年,备受关注的“呼格案”、“念斌案”、“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等“冤假错案”得到纠正。2014年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今年年初,公检法系统深化改革方案亮剑“冤假错案”。
铁腕反腐,海外追赃: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
【原文】
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无论其逃到哪里,都要坚决绳之以法。
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侦查、指挥协调等职能。探索对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2014年最高法依法惩处刘铁男、李达球等一批腐败犯罪分子。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最高检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司法为民:牢记“人民”二字
【原文】
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诉讼法,确保程序公正。
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司法公正: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
【原文】
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
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特别是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原文】
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改变以往主要公开职能职责和政务信息的做法,重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运行四大平台。
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成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截至今年2月底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29.4万份。2014年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万次。
深化司法改革: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原文】
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扎实推进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
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重大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年初,最高法、最高检深化改革方案出炉。
网络安全: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原文】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依法惩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
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回放】
2014年,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涉制造谣言、有偿删稿和发布虚假信息,分别被判刑。继2013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打击网络谣言后,2014年最高法出台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打击网络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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