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新交规实施驾考科目变化后,深圳首批通过者宣誓后领到驾照和实习标志等。
中新网12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意见》中指出,将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
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制度。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
措施包括,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意见》还明确,此项措施由交通运输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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