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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党委谈副校长违纪被免:以此为戒

2015-12-02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日电 12月1日上午,教育部党组通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当天立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校长施建军指出,要彻底以此为戒、重新认真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2月1日上午,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通报称,经查,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

  经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取酬、不得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不得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中央三令五申,教育部开展过多次治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并查处,导致学校发生的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分别给予王玲和施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汤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机关分党委、后勤党总支、基资保联合党总支的党支部书记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收看视频通报会。

  视频会后,校党委立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教育部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建香主持会议。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分别讲话,代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表示,校党委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教育部党组决定。

  施建军指出,此次教育部通报的3所高校4起典型案件,教训极其深刻。学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反省、必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要彻底以此为戒、重新认真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施建军表示,教育部党组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例给我们上了深刻的一课:一是深刻理解了什么是从严治党。以前对“严”字认识不够,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监督管理、控制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意识不强,决心不大、力度不够。中国共产党只有一部党章,对所有党员有效,经贸大学没有例外。

  二是对“一岗双责”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在中央明令禁止的问题上,学校出现监管失误,失之于宽,说明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充分、不完全、不到位。

  三是如何从自身做起,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打铁还需自身硬”,《准则》和《条例》两项党内法规,列出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四是要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查找、主动纠正、严查严改。

  王玲强调,发生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这两起案件,给我们的警示,一是要强化党性意识,党员要把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对党忠诚,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

  二是要严格管理自己。要管好自己的欲望、管好自己的行为、管好自己的工作、管好自己的时间、管好自己的下属、亲属。从现在开始,在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和条例的学习,要自查自纠2013年以来在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出国、公款使用(含接待报销等)、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科研经费、组织管理、廉洁自律、组织纪律八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增强“三严三实”、依纪依规办事意识、依纪依规用权意识。

  三是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职。党员领导干部要有领导责任,要党政同责。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常委要有常委意识,必须“一岗双责”,要达成共识;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严格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责编:彭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