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间,山西省环保厅对外通报了2017年10月份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山西所辖11个地级市,获奖励最多的是大同市,达909.27万元,被扣罚最多的是晋城市,达1590.94万元。此外,晋中市因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罚金也超千万,被扣罚1430.72万元。
山西省环保厅官员对记者表示,山西11个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好或是变坏,省里将给予地方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山西省实施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制度,将按月对各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资金上的奖优罚劣。
记者查阅《2017年10月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表》,并逐一计算得出,此次山西11个市,其中,晋城、晋中、阳泉、长治、运城、忻州、临汾7市被扣罚金,共计扣罚金额达到5356.39万元;大同、太原、朔州、吕梁4市获得奖励资金,共计奖金达1718.17万元。
据了解,为激发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推进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山西省环保厅、山西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
上述《方案》规定,对当月监测结果差于考核基数的城市,进行资金扣罚。对当月监测结果好于考核基数的城市,给予资金奖补。当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不进行扣罚。
目前,山西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正在有序推进。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太原、大同、朔州、运城4市启动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对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山西省“铁腕治污”强化督查组进行驻市督查。(任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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