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致19死爆炸事故 企业车间产品与申报不符

2018-07-18 09:55 来源:新京报

  宜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涉事企业存多项违规操作

  宜宾爆炸企业存违规 车间产品与申报不符

泵房里的消防泵并未安装。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摄

  7月17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在宜宾市召开江安县“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上午,事故调查组的专家带着与会人员来到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达科技”)实地查看,并对该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剖析。

  经过几天的现场调查并进行专业的模拟实验,调查组初步推断,事故很可能始于恒达科技的二车间。事故发生时,二车间内生产的产品与安全审查时申报的产品不同,且存在多种违规操作。

  此前的7月12日,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内的恒达科技发生爆炸着火重大事故。据应急管理部统计,事故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消防部门出动了42辆消防车,200多名消防官兵。直到当晚8点42分,才将现场明火扑灭。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

  “这是自2012年造成29人死亡的河北克尔‘2·28’爆炸事故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现场会上,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说。

事故发生后,二车间受损最为严重。调查组初步判断,爆炸很可能从这里开始。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多车间违规生产,爆炸或始于二车间

  调查组在现场会上透露,事故发生前,恒达科技实际生产的产品和项目备案、安全条件审查时申报的产品不一致。

  据调查组介绍,此次事故中,二车间是爆炸核心区。7月17日,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二车间整体结构损毁严重。经过高温灼烧,楼体内部的钢筋结构已扭曲,变成了锈红色。三楼平台整体塌陷,近两米高、直径一米左右的反应釜从楼上落下,斜躺在地上。

  2017年2月,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环科院咨询公司”)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在江安县工业园区网站上进行了两轮公示。其中显示,二车间报备生产的产品是5-硝基间苯二甲酸,可用作医用X光造影剂中间体。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到达现场首先要寻找车间中的各种生产原料,并由此推断哪些原料可能引发爆炸。据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王林元介绍,硫酸是生产5-硝基间苯二甲酸的必备原料,“但是所有出库和进库的物料当中,没有发现硫酸”。

  “公司的技术老总向消防做笔录时,一直坚称生产的就是硝基间苯二甲酸。后来我们去谈话,他改口称‘推测在生产三氮唑’。”王林元告诉新京报记者。

  调查组后来发现,事故发生时,二车间二层正在生产三氮唑,三层正在生产“咪草烟”。王林元说,三氮唑是一种农药原药,咪草烟则是除草剂。这和之前报批的产品完全不一致。

  “事故发生时,这个车间很可能同时在进行两种产品的生产。”参与调查的另一名专家、应急管理部化工过程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徐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种同一车间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做法,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除了二车间,调查组发现三车间也未按照审批内容正常生产。

  据调查组介绍,三车间原本报批生产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是一种药品生产的中间体。但事故发生时,这里正用双氧水对废水进行氧化、脱色。

  “这个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还没有建成。所有污水经过处理,外装在白色的塑料桶中。”徐伟推测,恒达科技之所以要处理废水,可能是因为生产过程中废水过多,塑料桶装不下了。用双氧水脱色后,废水更便于处理。

  另一违规点是,事发时,四车间正进行邻乙基对硝基苯胺的中试。但王林元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曾经发文,禁止在生产区内建设中试场所。

  经过初步调查,调查组判断发生爆炸的很可能是生产咪草烟的二车间三层。“12日上午,二车间的工人对反应釜进行了投料,中午开始进行脱水操作。下午6点左右,脱水基本结束,6点30分进行了交接班。6点42分就发生了大爆炸。”徐伟说。

  距离恒达科技360米的宜宾万祥建筑公司的监控视频记录下了这一幕。视频显示,爆炸时,恒达科技工厂上方蹿出一阵火光,接着腾起一朵很大的灰色蘑菇云。

  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

  工商资料显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6日。2016年3月,该公司开始在江安县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药物中间体的生产。

  7月13日的“7·12江安恒达爆燃重大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江安县安监局副局长程明权介绍,立项后,江安县安全监管局对恒达科技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但直到事故发生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仍未通过。

  网络资料显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对安全设施在工程中布局和安装等进行的专门设计,专篇通过审查后,才能开始施工。

  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未通过的情况下,恒达科技的车间、办公楼、分析室等主要建筑已建设完毕。宜宾市和江安县的安监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予以罚款。此外,江安县安监部门、消防部门也对恒达科技进行了多次检查并作出罚款、责令停产等行政处罚。但直到事故发生,恒达科技仍在生产。

  7月17日,新京报记者在恒达科技厂区内看到,集办公室、食堂、员工宿舍于一体的办公楼,距离爆炸发生的车间只有30多米,两者中间没有任何物理隔离。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令办公楼受到十分严重的损毁,楼内玻璃尽碎,门板和天花板掉了一地。幸好,事故发生时办公楼内无人受伤。

  “我们在现场发现,办公楼使用的玻璃并不是钢化玻璃。对于化工厂来讲,这样的玻璃是不允许使用的。”徐伟说。

  新京报记者看到,三车间一侧有几台提供冷冻盐水的白色冷冻机,外形酷似冰箱。网络资料显示,化工生产过程中散热强度大,使用冰冻盐水可以起到较好的散热效果。“但(冷冻机)现在只有一个泵,如果这个泵不工作了,整个冷却系统就会失效。”徐伟认为,这是一个较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新京报记者在三车间对面看到一个只有几平米的小房间,地上摆满了各种颜色的电机,都是消防泵的散碎零件。徐伟介绍,这个小房间是消防泵房。如果遇到火灾,消防用水要先在这里加压,之后才能满足灭火时对水压、水量的要求。但从泵房的情况来看,恒达科技生产时,消防泵尚未按要求安装。

  此外,泵房旁预留的自动化控制室中,只安装了空调,并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对此,孙广宇在7月17日的事故现场会上说道,“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点监管工艺。但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安全设施均未安装就开始试生产。一旦出现险情,企业自身根本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缺乏化工从业经验

  环科院咨询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恒达科技从事化工产品的开发研究工作,拥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等研究人员6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泸州炬阳化工有限公司、泸州美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此前或接触过化工类产品。

  工商信息显示,恒达科技法人代表为李光辉。5名股东中,上海升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另外4名为自然人股东。而自然人股东名下有投资管理公司、环保科技公司、灯具厂等企业,与化工产品无关。

  对此,孙广宇在现场会上说道:“企业实际控制人原从事机械加工业,无化工学历和从业经验,却负责该危化品建设项目筹建并给企业承揽代加工生产合同,对化工生产的风险没有任何认知。”

  调查组发现,恒达科技的工人中很多是管理人员的亲友,学历和操作技能普遍偏低,也未经过培训。“技术都是靠以前从外厂带来的经验,现场没有操作规程。工人应该如何操作,都是由车间主任或技术老总传授。工人们对于现场生产什么、怎么生产、有哪些风险一无所知。”调查组的人员介绍,比如原料入库前,工人不仅没有对其检验,有些人甚至不知道投入装置的是哪种原料。

  “有个工人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今年2月份入职,6月份就被提拔成车间副主任了。”孙广宇说。

  王林元表示,多数工人不知道生产工艺和原料。为方便沟通,他们编了很多代号,用来替代产品和原料名称。“比如他们说的‘TIZL’,在所有的规范简称里没有这个简称。后来我们看了物料发现,他们把三氮唑的英文triazole里面单数位的字母挑出来,自己弄了个编号。”王林元说,还有一种原料叫乙二醇,车间的桶上没有标识,只贴了一张标有“水合醛”的打印纸。“但懂得有机化学的都知道,根本没有水合醛这个说法。”

  对于这次事故,王林元表示,医药化工的危险程度不比危险化学品生产低。“主要是涉及危险物料和化学反应更复杂。医药化工实际上就是一个合成,合成过程当中有很多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工艺。”

  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四川宜宾报道

  实习生 周鑫雨 郑洁

责编:张迪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