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在省局近期组织的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标称河南郎陵罐酒有限公司生产的500ml/瓶郎陵罐酒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标准值为≦50±1.0,实测值46.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药监部门对其进行了罚款20060元的行政处理。
据了解,酒精度项目是衡量白酒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较大程度影响口感。对于此次抽检结果,河南郎陵罐酒有限公司称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酒在调制过程中调配不均匀。而据该公司市场部人员向记者透露,真正的原因是由于酒瓶密封设计有缺陷而造成产品在“货架”期间酒精度下降。
目前,当地食药监部门已责令该食品经营单位暂停销售、使用,及时下架、封存、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郎陵罐酒。生产企业也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风险防控措施。
记者注意到,食药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的违法处罚通告虽已公示,但河南郎陵罐酒有限公司官网仍宣称其产品“历年经县、市、省质检部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在刚刚结束的第98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上,该公司还作为河南省名优骨干酒企之一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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