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回郑州,从林州叫了辆‘滴滴’快车,到安阳东站下车时,司机说让支付150元现金车费,可是一小会儿后微信上又扣了我157元车费,收了双份钱,怎么会出现这种事?”10月28日上午,郑州市民李先生求助郑州晚报,称向“滴滴”客服投诉后,已过两天仍未收到回复。
10月26日下午,在林州市红旗渠干部学院培训后,李先生返回位于红旗渠大道上的林州中州国际饭店。18时许,他用打车软件叫了一辆“滴滴”快车,带着行李从该饭店上车,前往安阳高铁东站。约一个小时后,到达目的地,司机对他说,“你付我现金好了,150多元,我收你150元就行了!”李先生因为急着赶路,也没多想,就支付了150元现金。他忘记及时取消订单,而滴滴快车司机也未给予提醒或自行取消订单。
谁料,下车后短短的几分钟里,他发现微信上又扣除了157.11元打车费。他随即拨打“滴滴”司机电话,多次拨打都无法接通,他发短信进行质问“已经扣过钱了,你怎么还收我150元?”也未见回复。
气愤之下,李先生拨打“滴滴”快车客服电话投诉,要求返还多收的车费、赔礼道歉,工作人员回复称,已经接到投诉,让其耐心等待。然而,事情已经过了两天,仍然无果。
10月26日傍晚,李先生拨打了郑州晚报新闻热线(0371)96678求助,记者随即多次拨打那位“滴滴”司机的电话,仍然无法接通。这份滴滴出行交易记录上显示,“滴滴”快车款支付时间为10月26日19点23分,商户全称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司机是“王贺师傅”。
事发后,10月26日、27日,郑州晚报记者多次致电“滴滴”快车客服人员,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对方称公司不支持现金支付,乘客打车费用通过第三方电子支付,转入公司平台。对李先生反映的重复收费问题,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滴滴”快车方面的明确回复。
“重复收费,令人气愤,也暴露了‘滴滴’一些问题。希望‘滴滴’快车能够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答复,补偿损失,同时加强对司机的业务管理,确保乘客合法权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李先生表示。
乘客打滴滴被收两次车费:司机先收现金 支付宝又扣款
2017年7月19日,武汉市民张女士用支付宝叫了一辆“滴滴”快车,从天河机场上车,到武泰闸,下车后司机说系统有问题,让她支付120元现金车费。下车后不久,她发现支付宝上又扣了150元打车费。随后,张女士向“滴滴”客服投诉。
22日早上,张女士接到“滴滴”总部的客服电话,对方解释称,暂时还没有联系上当事司机,将先把钱返还给张女士,之后对司机予以处罚。
23日中午,张女士已收到“滴滴”公司平台返还的150元补偿费。
乘客使用滴滴打车一个月内被多收3次费用 愤怒投诉
2016年,宁波江北的市民应先生分别出示了三笔问题订单的收费明细:6月23日和7月10日,他都是从海曙环城西路打滴滴快车回到位于江北洪大路附近的家中,然而除了正常的收费外,这两笔订单分别多加了2元和3元的“其他费用”;7月16日凌晨1点,应先生从江东彩虹广场坐快车回家,却发现又被加收了8元的高速费!
7月10日下午发现问题后,当时就联系了司机和滴滴客服。“司机说是系统的问题,滴滴方面则表示这是司机个人的加价行为。”于是,7月12日,应先生拨打12315反映情况。
“我投诉后,滴滴说多扣的还你,我听了感觉很气愤,觉得他们处理问题没诚意。”应先生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调解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滴滴公司赔偿应先生500元钱,滴滴说他们作不了主,需要请示领导再答
到了7月16日,应先生再次使用滴滴打车软件。有了前两次的经历,应先生想试试看会不会再被多收费。结果到达目的地后,订单中又显示包含8元的高速费。从江东到江北,何来的高速费呢?
7月16日,应先生再次向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提出投诉。终于,在7月18日,应先生的漫长维权路有了进展:在市场监管局通知他再去进行二次调解时,滴滴公司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赔付应先生500元钱。
除了应先生,一位叶女士也遇到过额外加价。有一回到达目的地后,叶女士发现订单金额比预计的贵了1元钱,明细账单显示,这1元钱是“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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