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在押犯张钧波在服刑期间,先后多次通过手机诈骗数百万元。近日,该案经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后,4月3日,黑龙江省司法厅通过其官网发布消息称,共有14名民警被处理。首次披露了在张钧波诈骗案中,被追究刑责人数实为7人。
据澎湃新闻早前报道,牡丹江监狱在押犯张钧波于2003年4月4日因犯绑架罪,被黑龙江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齐齐哈尔中院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2008年6月3日,张钧波从北安监狱转监至牡丹江监狱,从2009年5月开始,张钧波先后多次在狱中使用手机,从“网恋女友”王彩娥(化名)处骗得300万元。该案在侦查期间,张钧波被单独关押在禁闭室时,又使用手机先后诈骗4人共计751000元。
2010年该案东窗事发后,监狱、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并对涉事狱警进行查处。但事情并没有结束,2015年4月前后,已因狱中诈骗被加刑并隔离审查的张某再次打电话给王彩娥,称能将其此前损失的钱要回来,并在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陆续骗走王彩娥数十万元。相关裁判文书显示,第二起诈骗案案发后,一名因涉案获刑的狱警纪某又被追诉玩忽职守罪,2018年2月1日,纪某被牡丹江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
黑龙江省司法厅在4月3日发布的消息中称,张钧波狱内诈骗案发生在多年前,涉案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理。有7名涉案民警被追究刑事责任,有4名领导、3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黑龙江省司法厅表示,此案教训深刻,案发后黑龙江省曾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了大整顿,从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和整改,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该案也引起司法厅党委对监狱管理和民警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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