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民间借贷纠纷 新蔡法院依法强制腾房

2017-03-02 10:27 来源:映象网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怀林在现场监督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怀林在现场监督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震在现场指挥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震在现场指挥

干警们在清点物品

干警们在清点物品

现场清点发现的钱包

现场清点发现的钱包

执行二庭庭长王长征在让申请人签字

执行二庭庭长王长征在让申请人签字

干警们整理安置好被执行人的物品

干警们整理安置好被执行人的物品

  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徐光明 赵颖颖)近日,新蔡法院对一所长达十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所涉及房屋进行强制执行,该房屋所有人闫某是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共同被告,今天在新蔡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五个小时的腾房行动下,长达十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案终于尘埃落定。

  由于被执行人在街上做百货生意,清场行动任务艰巨。出发前,新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富听取情况汇报,做出指示;新蔡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怀林召开动员大会,严密部署此次行动并亲自监督现场;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震在现场指挥,亲自上阵腾房。截至下午两点,彻底清点完被申请人的物品,并转至安全地带,把房屋的钥匙成功交付给申请人。

  “坐下歇歇吧!你们辛苦了,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搬进去这间屋子。”街上的老人向正在执行的干警们搬来了椅子。这位老人也是这次的申请人。三位原告均是新蔡县练村镇人,其中一位年迈体弱,身患癌症手术,年纪比被执行人还大。被告闫某,在练村镇车街食品厂门口对面的居民房做生意。原告马金某、马向某、冯某分别起诉被告闫某,起诉原因是2003年至2007年期间闫某及其丈夫陆续向三原告借款在街上做生意,共欠下本金73950元。原告多次索要无果,闫某丈夫王某出具欠条。2008年12月王某去世,其妻子闫某拒绝执行法律义务,鉴于被申请人多次到院反应,情绪激动,在当地造成负面影响比较大。本院于2010年向当事人送达执行文书,鉴于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于是多次向四个儿子做工作,但是他们不配合。本院于2010年对闫某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13年,申请人马某同意以评估价接受该房产冲抵债务并补齐价款,2014年6月4日,本院做出(2010)新法执字第69——3号执行裁定,将案中房产以评估价101066元变卖交付给申请人马某,2014年7月将房产过户马某名下。被执行人拒不腾房,鉴于当事人除查封的房屋外还有三间瓦房可以居住,新蔡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后获批强制执行,并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新蔡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震多次征求练村镇党委政府意见,获得支持。为确保强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执行方案,并有院领导担任执行指挥,设立5个相关小组,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新闻媒体,乡、镇村基层干部人员现场监督。

  此次强制执行房屋的行动,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胜诉的权益,极大的鼓舞人心,为破解执行难添砖加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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