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2017-01-18 17:2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张华)今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目前,全市出台禁限放政策的县(区)达到6个。

  安排部署到位。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回应民生关切,在全市集中部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以攻坚战为契机,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推动落实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采取月通报、量化考评等措施全力推动。各地公安机关成立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属地党委、政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措施,强力推动落实。目前,市区、西平、平舆、汝南、遂平、正阳等6个县(区)出台了禁限放政策。

  宣传教育到位。为扎实做好禁限放工作,市公安局制定了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安监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非法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严格审批焰火燃放活动,对政府主办的焰火燃放活动原则上不予审批;对民间组织的,督促主办方降级燃放,减少燃放规模,尽量减少污染。截止目前,全市未审批焰火燃放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加大违法燃放查禁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防力度,对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积极协调动员居委会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保安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制定奖励措施,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发动群众举报。

  依法查处到位。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2起,行政拘留65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7000余件;查处非法燃放案件9起,罚款9人。2016年12月8日,遂平县公安局民警在遂平县建设路李某某经营的日杂店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380件、爆竹30件。2016年12月9日,李某某被遂平县公安局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资行政拘留15日。2016年12月29日,上蔡县公安局民警在上蔡县朱里镇郏庄村村民张某家中查处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收缴自制土炮896盘、引火线20盘。2016年12月29日张某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被上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12月20日,市通达路一家门店举行开业典礼,现场锣鼓喧天,彩旗飘扬。可能觉得开业之际不放鞭炮没有气氛,门店负责人王先生拿出了一挂长长的鞭炮,派人挂在门口燃放。后被举报依法查处。12月6日中午,杨某位于市复兴路的饭店开业当天因为燃放鞭炮,杨某被民警查处。12月7日中午,因为在市骏马路兆荣酒店门前燃放爆竹,市民吴某被民警查处。

  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责任,与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禁放保证书。同时,采取新闻报道、媒体宣传、发送民警提示手机短信、张贴《驻马店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查处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宣传通告等方式大力宣传禁限放政策,努力做到“禁限放”工作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监督,切实巩固禁限放成果。

  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市区“禁放令”发布的第一年,警方将其列为治安管理的重中之重。采访中,市公安局再次提醒,市区内禁止出现制、售烟花爆竹。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作出拘留等处罚。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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