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魏瑞 宋丽娜)昨日,映象网记者从驿城区环保局获悉,驿城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查处两起养殖场非法排污案件,并对这两家养殖场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已送至公安机关,涉案人员张某某、张XX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违法排污
今年11月7日,驿城区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水屯镇的两家养猪厂未配套建设任何治污设施,养猪粪便及冲刷废水或排放至无防渗漏的沉淀池中或者直接排入河道,未采取任何防渗漏设施,涉嫌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录像取证,对嫌疑人分别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于11月11日下达责令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张某某养殖场、张XX养殖场七日内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但两家养殖场在规定时间内并未采取解决措施,因该两家养殖厂违法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驿城区环保局及时把该案移交,辖区南海公安分局,所属治安大队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及时介入,将涉案张某某、张XX处以行政拘留5日。
驿城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长田东接受映象网记者采访时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驿城区环保局呼吁广大养殖户自觉遵守养殖环保政策,积极采用环保养殖新技术,做到既能发家致富又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目前这是驿城区首例因环境污染被拘留案件。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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