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罗店镇:分级负责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6-12-14 16:5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廖润生 张金成)汝南县罗店镇立足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多措并举,多策并用,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网络。罗店镇建立以镇综治中心为依托,以村调委会为支点,以村民治保组长为工作主体的动态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不断完善排查调处、信息反馈、督查通报、领导包案、联动联调等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排查。罗店镇坚持村每周开展一次矛盾排查,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重大节日及活动的重点排查制度;坚持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制度;坚持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制度;坚持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制度。

  深入群众。罗店镇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了解村情民意,关注土地使用、计划生育、低保、民政救助等热点问题,加强刑释解教人员、非访人员的管理、帮教,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措施,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镇主要领导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要责任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负总责,抓综治副职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直接责任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具体负责;村委会负责人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民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负专责,村民组信息员对本小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具体负责。对工作失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力,致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或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民转刑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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