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高运洪 李敏)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基础配置、流程设定、机制建设等诸多方面采取“三强化”措施,倾力打造涉案财物监管工作“新亮点”,确保涉案财物移送及时,保管规范,处置合法,收到高检院案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强化软硬件建设。确山县案管中心在涉案财物监管室内,切实做到“四个防”和“三个三”。购置了红外报警、高清监控等装置,加装了防盗门窗,放置了灭火器、防磁柜、空调、冰箱,订做了储物架、储物柜等设施,实现了“四个防”:防盗,防潮、防火、防磁。在软件上实现了三个“三”:即三档案,三对接,三对照。三档案:将所保管物品、所备案材料、活动资料,进行区分整理;三对接:即根据涉案财物监管工作特点:建立备案、随案、非随案三类对接制,对接时要求移交人和保管人同时签字,防止工作上推诿扯皮;三对照:即日志、台账、系统逐项对照,确保电子仓库与实体仓库保持一致性。
强化监管流程。确山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创新“六个一”和“四三二”工作法。做到涉案财物监管滴水不漏,受到高检院、省院案管部门称赞。六个“一”即一案一帐一柜,一物一码一卡。一案一账一柜:即为每个案件建立专门台账,把同一个案件的所有物品统一放在同一个柜子中保存。一物一码一卡。即每件物品都有专用编码和卡片,编码和卡片都具有唯一性,相当于物品的身份证。同时,为严把“移送、保管、处理”三个重要关口,该院案管中心还制定了“四三二”工作机制。即四审查、三巡视、二预警。四审查:在移送环节,对照该物品是否属于扣押冻结范围、是否属于应当由案管中心的保管范围、物品与清单是否一致、扣押和移送手续是否规范齐全等四个方面均进行严格审查。三巡视:即定期巡视物品与案件所处环节是否对应,定期巡视物品与台账记录情况是否一致,定期巡查物品的存放状态是否安全。二预警:即出库预警和处置预警。它能及时提醒承办人办理随案移送的出库手续,及时预警提醒公诉部门监督物品的依法合理处置。
强化工作效果。确山县检察院案管中心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四个探索”。一是通过定期通报形式,把涉案财物监管情况、涉案数,涉物数,涉款数,以及款物的处置情况,遗留款物未处理问题均在本院内部予以公开,以“晒”促“改”;二是以流程监控的形式对自侦部门不及时备案,公诉部门不及时办理随案移送出库手续、违规处置物品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三是以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将涉案财物监管的触角延伸到物品出库后和案件终结时;四是将涉案财物监管的触角和关口前移,在自侦部门对嫌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扣押,对嫌疑人家庭、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时,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到场监督,防止不该扣押的物品进行扣押,防止中途物品流失,监督其规范执法,督促及时备案。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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