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集中驾驶员上安全教育课,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大队加大了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集中学校校车驾驶员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让他们了解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事故发生后的严重后果,播放事故光盘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利用媒体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大队结合县电视台,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开展校车安全行车提示,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并对有酒后驾驶、超员驾驶的驾驶人及学校进行曝光,从而让学校认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改正,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深入调查摸排,加强源头管理。大队健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层级式长效管理模式,实行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线、一线民警包校的措施,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全覆盖的“地毯式”摸排,建立完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与学校领导、校车责任人和驾驶人见面建档,审核准驾资质,交待注意事项,强化安全意识,远离高压线网,确保中小学生出行安全万无一失,打造源头管理基础网。
三、加强路面管理,营造大管控氛围。大队结合道路交通查违除患集中整治行动,大力营造道路大管控氛围,严查各种违法行为,同时大队科学调配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了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通行路段的管理力度,对接送儿童的车辆逐车进行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儿童,切实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通行秩序。
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大队严格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所属单位认真落实校车管理规定,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确保校车及其驾驶人全部符合安全资质,禁止存在安全性能问题、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喷涂校车颜色和办理校车标牌、未配齐安全防护设施的车辆和无相应安全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参与学生接送工作。大队要求有校车的学校指定一名校领导专门负责校车安全工作,校车所属企业及校车所有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对安全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其责任,确保校车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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