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冯占华)自2015年1月1日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西平县环保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利剑斩污,日前,家住西平县重渠乡的养殖户耿某就因非法排污被环保监察部门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西平县环保局
环保局、公安局人员与耿某交流
在西平县拘留所,西平县环保局、公安局有关人员耐心细致的为耿某讲解新环保法的重要性,通过教育、指正让耿某切实认识到非法排污对周边环境的危害性。
养殖户耿某说:“在家里办了一个小型养殖厂,由于之前对环保问题的认识不足,排污的问题没有消除,对这个(环境)影响不好,这个以后还需要改进配合环保部门继续改进。”
非法排污口
据了解,2015年7月,西平县环保监察中队在排查中发现重渠乡从事生猪养殖的耿某在养殖中,将未经任何处理的牲畜粪便及废水直接排放至周边的坑塘当中,经取水监测分析,其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出国家标准60.5倍和127.5倍,后经多次检查,耿某仍未履行排污环保处理责任,根据新环保法63条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之规定,日前,西平县环保部门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对耿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西平环保局执法人员苗华杰接受采访
西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苗华杰告诉记者:“非法排污对周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有很大危害,在此环保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养殖户和生产企业,在养殖、生产中要建造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向周边或地下排放养殖粪便及污水、污染源,同时完善环评手续,持证排污,共同维护好家园环境。”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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