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

2016-05-31 09:06 来源:映象网

西平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随着三夏麦收来临,部分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行为呈现高发趋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和火灾,严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安全隐患。为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31条、第10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2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4条、第41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辖区公路管理主体职责,在做好三夏防火等工作的同时,抽调专门力量,配合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全力做好公路清障工作,杜绝在公路上打场 晒粮等违法行为,依法清理,确保县域辖区内公路路桥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西平县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编:于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