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2013年以来复退军人、确山县党政机关、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岁-30岁的男性;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02室(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金山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交管知识等内容。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待遇:月工资2400元(含三金)。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96-2739506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
以上条款如变化,以实际招聘情况内容为准。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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