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杨晓 见习记者冯占华 通讯员李军)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于会东手中的法槌落下,一起再审案件的庭审准时开始。
西平法院审委会委员于会东主审案件
该案是一起由院长发现程序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本案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于会东担任审判长,审委会委员、审监庭庭长杨辉、审判员张勇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原审原告温俊平与被告南京华世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南京华世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西平法院审委会委员于会东主审案件
审判委员会对主审法官、合议庭起着“领导”作用,造成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对等,直接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论断,为强化法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的权力与责任指明了改革方向。
西平法院审委会委员于会东主审案件
自2015年来,西平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46件。此案的公开庭审更是该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展示司法改革成果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体现。审委会委员首先是一名法官,法官审理案件是其本职工作。西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于会东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是院长、庭长办案理念的真正落实。这对于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倡导法院领导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必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从而带动更多的法官投入办案工作中,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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