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2015-12-30 09:4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杨晓 见习记者冯占华) 12月29日,家住西平县吕店乡的郑先生给本网打电话反映:上午他在西平护城河路喜盈门超市购物,把车停在了超市对面,开车走时被迫交了5元停车费,公共车位是谁让收的费,希望帮忙问一下。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当日上午10时,记者在西平护城河路‘柏城道一一龙泉大道’段看到,路两边公共停车位摆了很多“存车处、存大车5元”的小牌子,有许多60岁左右的老人坐在旁边看车聊天。记者在喜盈门超市南30米米处与看车的李姓大娘攀谈,李大娘说,“这一片都是俺东关大队的人,一二三四队的都有,排的有班儿,该谁的班谁来收钱,谁收的钱谁要。”记者问是谁排的班让在这收钱的,李大娘说,“都是自发哩,开始人少,看住没人管,慢慢人都多来,没办法来大家商量商量划划片排排班。”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记者又来到西平农业银行对面一看车点,大嫂姓谢,正坐在一辆车边看着。谢大嫂说,“俺这一片是南关大队里,俺搁这看车好几个月了,要不是家里困难谁干这也?碰见好说话哩了给5块,碰见拧劲哩弄不好斗吵架,俺也知道干这事不好,但看着凭些人收钱也没人管,也收一天算一天。”记者问她收钱有发票没?谢大嫂说,“谁收里是谁里,哪有发票也。”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西平县护城河路成私人收费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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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或取得利益。而根据《停车场管理》相关规定,收费停车场必须持有经营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收费许可证,并在明显处设立“P”形标志和价格收费公示牌,还要开具在稅务局申领的发票。否则,缺少一项,车主便可拒绝缴费,如发生纠纷及时报警。

责编: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