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李健 余洪磊) 1月3日,河南固始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侮辱、谩骂110接警员案件,陈某被固始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月3日晚上7点15分,固始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一男子称其在中山大街新汽车站对面的超市内买到了假酒,要求民警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110接警员告知此类警情不属于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并告知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的途径。该男子不听解释,期间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辱骂接警员,长时间占用接警线路,导致接警台出现了警情排队现场,严重影响了110的正常工作秩序。后西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陈某带至派出所。
经询问,陈某当晚饮酒过量后,多次故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买到了假酒,并对110指挥中心接警员进行侮辱、谩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陈某行为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公安机关提醒:110是反恐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紧急信息处理、紧急警务活动协调、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的重要部门和主渠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应依法、珍惜、合理利用110资源,保障110更好地发挥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的效能。固始县公安局正告,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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