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信阳城管违规“强拆” 回应:领导批示

2016-12-22 17:33 来源:映象网

张老先生家的雨棚遭强拆后的情形

张老先生家的雨棚遭强拆后的情形 吴彦飞 摄

邻居家和张老先生类似的雨棚

邻居家和张老先生类似的雨棚 吴彦飞 摄

小区其他样式的雨棚

小区其他样式的雨棚 吴彦飞 摄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12月21日上午,信阳市民张老先生向映象网记者反映,近期,他家的房子遭信阳市行政执法部门违规“强拆”,其他邻居同样的问题却没有处理,质疑城管存在“选择性执法”。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王法举的解释是,因为有人举报,得到领导签字批示后才强制拆除的。

  一楼多高空抛物 建玻璃雨棚

  今年71岁的张老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房子在铂金丽都小区一楼,在装修期间,他和家人发现时常有人从楼上扔杂物,为此多次跟物业公司反映,一直未能有效解决。

  为防楼上抛物砸伤(该小区之前出现过一楼住户被空中坠物砸伤的事),后经与物业公司沟通,参照小区其他邻居家中的“样板”(已经有6家安装不同大小和样式的雨棚)。今年8月底,张老先生在自家院内阳台前方“仿造”该小区其他住户安装了一个四面通透的玻璃雨棚。

  雨棚安装好后,张老先生的邻居就从9月份开始,以张老先生家的雨棚是“违章建筑”,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种种影响为由,多次向相关部门上访。

  无任何通知文件 家中无人遭强拆

  在12月5日,信阳市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王法举要求羊山新区行政执法大队必须强制拆除张老先生院内的玻璃雨棚。当时张老先生的家人称,如果城管部门认定他们家的雨棚属于违章建筑,出具相关下达拆迁通知文件的话,他们可以无条件拆除。可是信阳城管部门并没有出具相关通知,未要求其他住户搭建的雨棚也拆除。

  12月7日上午,在事前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和出具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羊山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带领5名建筑工人,在张老先生家中无人时,翻越栅栏进入院内,用黑色塑料袋套出摄像头后,拿大锤将雨棚玻璃全部砸碎后才翻墙离去。

  执法队负责人:领导签字批示了

  21日下午,关于张老先生家中无人雨棚遭执法队强拆一事,映象网记者联系了信阳市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王法举。

  王法举的解释是,张老先生的雨棚之所以遭到拆除,是因为他家的违建影响了四邻,邻居多次向市里主要领导写上访材料,得到领导批示后,才安排工作人员予以强制拆除的。

  关于张老先生其他邻居也搭建了雨棚,为何没有予以拆除,王法举的解释是,没有其他人投诉,他们也没有过多的去管。对于其他细节,王法举以有事为由,没有回答。

  律师:执法部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

  22日下午,关于张老先生家中雨棚遭执法部门强拆一事,映象网记者联系了河南天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文真。何文真对此事的解释是,行政机关作出和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等事项。而此次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之前,没有向当事人出具任何书面告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而此次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之前,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而是直接进行强拆,这就等于擅自剥夺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权利。

  关于张老先生家雨棚被拆,其他邻居搭建的违章建筑仍在。信阳市行政执法支队是否涉嫌“选择性执法”一事,映象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责编:张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