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吴彦飞 摄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 吴彦飞 摄
双方签订的买卖契约 吴彦飞 摄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一起普通的买房纠纷案,市民魏女士拿着浉河区人民法院和信阳市中院的胜诉判决书,却一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2007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达至今,快10年了,却没有任何进展。魏女士遭遇到的是法院“三难”之一的“执行难”。
买房起纠纷 有人冒充卖家“老公”办手续
6月14日上午,信阳市民魏女士向映象网记者讲述了她与向泽霞,黄启文房屋买卖合同、侵权纠纷一案。
据了解,在 2005年6月16日,向泽霞到信阳市浉河区心连心房屋中介咨询服务部登记售房,要出售东方京城A区1号楼1单元601号房屋。当时该房作价16万元。
魏女士觉得该房位置不错,就于6月20日与向泽霞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一份,并交纳购房定金5000元。
6月21号,向泽霞和一名自称为黄启文的男子,一起带着相关手续到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经该处工作人员审核,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魏女士通过银行转账15.5万元给向泽霞后,拿到房屋钥匙。
可是在6月24日,又一个自称是黄启文的男子到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提出异议,说他才是向泽霞的老公,买卖房屋的事他不知情,是有人冒充他。这个黄启文将魏女士已更换的房门撬开,简单装修搬入居住。
之后魏女士多次和黄启文协商,但是没有任何结果。魏女士将向泽霞、黄启文起诉到人民法院。
两级法院均判胜诉 遭遇“执行难”
经过法院调查,之前与向泽霞一起的男子,并不是黄启文本人,该男子冒充向泽霞的“老公”,签订相关卖房手续。
2005年12月,关于魏女士的房屋纠纷一案。浉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的合同有效;并要求黄启文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该房屋,将房屋交由魏女士占有使用。
黄启文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浉河区人民法院的对该案的一审判决;魏女士与向泽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黄启文、向泽霞在中院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魏女士的购房款16万元,并从2005年6月22日起支付利息至款付清为止。
魏女士告诉映象网记者,尽管两级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些差异,房屋没有了,但还是判决了她胜诉了。但让魏女士无法理解的是,她从2007年拿到判决书,快10年了,至今还没有要回购房款。
近10年间,魏女士多次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但都不了了之。从2005年到现在,11年时间过去了,银行利息都比原购房款还多。让魏女士不明白的是,有判决书,房屋也一直被查封着,为何法院一直不予执行?
法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为空
6月15日下午,映象网记者联系了该案一审法院浉河区人民法院,了解此案为何经过这么久都没有执行。该院工作人员称会尽快调查了解此事。
16日上午,浉河区法院工作人员向映象网记者大致说明了该案多年未执行的原因。被执行人黄启文名下的所有账户均为空,且和该房产有关的车库,之前因抵押给平桥区某个银行,导致被法院查封,是不能执行的一个原因。
再者就是该案的另一被执行人向泽霞,在出现买卖房屋纠纷之后,就与黄启文离婚,现在其人在深圳,具体什么情况也不是很清楚。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此事已经向领导汇报,会加大执行力度。
关于信阳市民魏女士因买房造成纠纷,遭遇执行难一事,映象网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