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映象网讯(记者吴彦飞)为给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为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天,市公安局对社会公布10台闯红灯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单位车辆,30名因吸毒注销驾驶证的人员,13名记满或超过12分禁止参加春运的A1类驾驶人,3起对驾驶人终生禁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4起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一、10台单位车辆闯红灯,且未处理的车辆
豫SG2320 息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1次
豫S06359 市公路管理局 10次
豫S5E507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次
豫S9B118 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3次
豫S3G672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监察大队 2次
豫S91189 新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2次
豫SW2120 南湾湖风景区南湾卫生院 2次
豫S52877 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次
豫S72985 光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次
豫SD7228 淮滨县统计局 1次
二、30名吸毒注销驾驶证的人员
柳刚 河南信阳浉河区 C1 41300119******0015
郑岩 河南信阳浉河区 C1 41300119******3016
周作鸣 河南信阳浉河区 A2 41300119******1032
曾炎生 河南信阳浉河区 C1 41302319******7017
李群阳 河南信阳平桥区 A2 41302319******0611
余海圣 河南信阳平桥区 B1B2 41302319******4836
谷喜军 河南信阳平桥区 A2 41300119******2513
何刚 河南信阳平桥区 A2 41302319******0098
罗寅轩 河南信阳平桥区 B2 41300119******251X
陈为兵 河南信阳商城县 B2 41302719******4731
赵鑫 河南信阳商城县 A2 41302719******0033
刘玉姣 河南信阳商城县 C1 41302719******0025
郑培军 河南信阳淮滨县 B2 41152719******2030
杨俊勇 河南信阳淮滨县 C1 41152719******0031
吴继业 河南信阳淮滨县 C1 41152719******5256
郑安全 河南信阳光山县 C1 41302519******1215
邱胜 河南信阳光山县 C1 41302519******0313
熊世强 河南信阳光山县 C1 41302519******0315
刘定虎 河南信阳新县 C1 41302919******3114
李慧强 河南信阳新县 C1 36062219******0079
刘昆 河南信阳新县 A2 41302919******0436
陈子聪 河南信阳罗山县 A2 41302819******0018
董春林 河南信阳罗山县 A2 41302819******0514
李龙 河南信阳罗山县 B2 41152119******1510
于彬 河南信阳息县 B2 41302119******2635
田伟 河南信阳息县 C1 41302119******003X
赫涛 河南信阳息县 C1 41152819******0016
张春林 河南信阳潢川县 C1 41302419******0034
贾志全 河南信阳潢川县 C1 41302419******0711
吕娟 河南信阳潢川县 A2 41302419******0044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上述规定,以上人员的驾驶证已被注销。
2015年,信阳公安交警部门共吊销驾驶证537人,其中醉酒驾驶211人、驾驶拼装车2人、驾驶报废车17人、涉及重大交通事故235人、交通事故逃逸48人、饮酒驾驶19人、其他5人。
三、记满或超过12分禁止参加春运的A1类驾驶人。
匡祯江 41302919******091X 准驾车型A1A2D 当前记21分
张振甲 41300119******2515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8分
易全文 41302519******3319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31分
毛俊林 41302119******001X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2分
方磊 41302119******0032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2分
李宁 41302119******7413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2分
易学士 41152819******6892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24分
丁付良 41302119******0837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37分
周明友 41302419******5119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61分
杨振华 41302419******4833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2分
杨正友 41302419******0017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2分
孙福禄 41302419******5414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18分
张志强 41152619******4217 准驾车型A1A2 当前记21分
四、开展为期45天的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信阳市交警支队按照全省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自1月15日至2月28日集中开展为期45天的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利用所有酒精测试仪、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选择主要街道、国省道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重点路段设置卡点,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的频率,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路面管控。尤其加强酒后驾驶易发生的13时至14时、20时至22时重点时段,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重点路段的路面管控,提高查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行动期间,对酒后驾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严格查处,用足拘留、吊销证照、罚款、扣分等各种法律手段,一律顶格处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依法从严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信阳交警支队将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查处的酒驾违法一律在新闻媒体曝光亮相,同时,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抵制酒后驾驶。
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酒驾44起。其中饮酒驾驶37起,醉酒驾驶7起。
五、3起对驾驶人终生禁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一)犯罪嫌疑人:马茂辉,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14233119******0514,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汉,初中文化,户口所在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现住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东路。
犯罪嫌疑人马茂辉涉嫌刑事案件一案,由2015年03月18日由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至我局。信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5年03月19日受理为行政案件,并对马茂辉执行行政拘留,2015年3月26日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2015年03月27日,犯罪嫌疑人马茂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015年4月9日经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信阳市看守所。已移送起诉。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5年3月18日07时40分许,马茂辉驾驶京QA5891号东风轻型箱式货车沿鸡公山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门前路段处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韩海龙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韩海龙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5年3月25日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茂辉驾车逃逸。经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研究认定马茂辉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2015年06月25日经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判决马茂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犯罪嫌疑人:王鑫,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41300119******0515,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汉,户口所在地: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现住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
犯罪嫌疑人王鑫涉嫌交通肇事案一案,由2015年02月04日由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至我局。信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5年02月05日立案侦查,2015年02月05日,犯罪嫌疑人王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015年02月17日经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信阳市看守所。已移送起诉。经依法侦查查明: 2015年02月04日21时许,王鑫醉酒后驾驶豫ST2007号两轮摩托车沿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民族胡同口处左拐弯时,与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邢海洋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邢海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经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集体研究认定,王鑫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2015年7月11日经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三)犯罪嫌疑人:陈金明,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41293219******2317,河南省桐柏县人,汉,户口所在地:河南省桐柏县,现住地址:河南省桐柏县河南省桐柏县大河镇。
犯罪嫌疑人陈金明涉嫌交通肇事案一案,2015年04月09日由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至我局。信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5年04月14日立案侦查,2015年04月24日,犯罪嫌疑人陈金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05月07日经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信阳市看守所。已移送起诉。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5年04月09日21时许, 陈金明饮酒后(血液酒精检测值达醉酒标准)驾驶豫SHB55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九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东方今典中央城门前路段处时,将路上步行的行人巩金旺撞倒,造成巩金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经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集体研究认定,陈金明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2015年7月11日经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判决陈金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六、四起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一)2015年11月3日16时40分,淮滨县交警大队马集中队在淮滨县防胡镇街道十字路口查获豫S L7351金杯牌小型汽车(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但实际为该校接送学生所用车辆,无校车驾驶员资格证),该车核载9人,实载62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驾驶人林开付(持C1机动车驾驶证,住淮滨县防胡镇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11月4日被淮滨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11月5日被淮滨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该学校经营管理人兼校长郑莉于2015年11月24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2月4日被取保候审,该案已于2015年12月11日移送起诉。
(二)2015年11月01日17时03分许,息县交警大队民警何海涛、王钟铭等沿着息县工业园巡逻至工业园转盘西北口附近时对由北向西转弯、彭法仁驾驶一辆牌号为豫S57285号车截停例查。经查,驾驶人彭法仁(男,59岁,息县城关镇北关外78-103号人,驾驶证号:41302119******005X)。因该车核载19人,实载36人,属驾驶载客汽车超员20%以上。于2015年11月03日对彭法仁进行取保候审。
(三)2015年11月4日17时许,肖店乡中心幼儿园分管交通安全的团长聂本富,授意该校驾驶员邱凤许,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校车的情况下,驾驶该校无牌校车,核载19人,实载31名学生,2名老师,共计34人,超员15人,上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被平桥勤务大队民警在信阳市平桥区肖店乡齐营村马槐路口查获。
驾驶员邱凤许于2015年11月5日被平桥勤务大队立案侦查,11月6日被取保候审。
分管交通安全的团长聂本富于2015年11月5被平桥勤务大队立案侦查,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12月4日刑事拘留转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侦办过程中,稍后,将移送检察部门进行起诉。
(四) 2015年12月10日07时50分许,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民警在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聂寨村路段巡逻发现一辆无号牌福田牌中型客车超员,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事人未能当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手续,经查,张永亮(41302319******5737)驾驶一辆无号牌福田牌中型客车送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到洋河街。该车核载14人,实载34名学生,3名学生家长,1名驾驶员,共38人,张永田驾驶机动车超员100%以上,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永田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12月11日被信阳市直属分局浉河勤务大队立案侦查,2015年12月11日被信阳市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7日被刑事拘留释放转取保候审,现张永田取保候审。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