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暴雨多车受损 中华保险临时调整赔付额

2015-06-30 09:04 来源:映象网

信阳暴雨多车受损 中华保险临时调整赔付额

淮滨暴雨中,车辆在积水中通过

信阳暴雨多车受损 中华保险临时调整赔付额

信阳地区天气情况

  映象网讯(记者 辛鹏 通讯员 盛夏)6月26日至28日信阳连降暴雨,信阳多地受灾严重。因暴雨积水导致的车辆进水损坏情况不在少数。目前暴雨虽然过去,但是让受损的车主头疼的修车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多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据记者了解,上周的暴雨让淮滨、息县、固始,商城等几个县城交通严重拥堵,近千辆汽车受不同程度水淹。家住淮滨县的阿民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据其讲述,27日上午,他和家人一起行车路过淮滨县政府附近,“当时下着暴雨,路面有不同程度积水,迎面来了一辆汽车激起的浪花,一下子打到车头上,车子突然就停了下来。”

  转眼之间,阿民的身边就有五六辆车子熄火。大家互相帮忙从车里逃出来,因在买车投保时,许多保险公司承诺可免费救援,就都各自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等待救援。大概20分钟后,阿民所投保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的工作人员赶到了事故现场,拍了一些照片后称拖车太忙就离开了。最后,还是阿民请了一个熟人帮忙,找到拖车才把车拖走。

  随后,阿民联系中华保险的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情况。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你的车子没有上涉水险,涉水车辆不在理赔范围内。具体理赔情况得向市公司汇报之后,才能给出结果。”

  28日上午,中华保险的工作人员联系阿民称,该公司规定涉水汽车最多只能赔付400元。而汽车修理厂的师傅则告诉阿民,如果是发动机进水,修理费用最少得几千元,多则两三万元。当天下午,阿民因不满意这样的赔付结果,向中华保险投诉,但至今没有回应。

  29日上午,阿民将自己的遭遇反映给映象网记者时说:“昨天下午,我通过知情人士了解到,由于这次降雨淮滨、息县和固始、商城受灾最严重,进水的车辆也多。在27号晚上,中华保险信阳分公司临时开会,规定信阳地区进水车辆最多只赔付400元!”

  随后,映象网记者采访了中华保险信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涛。关于未买涉水险发动机遇暴雨受损不赔付,但其他地方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的案例。张经理回应称,这是有争议的事,具体得问问经办人员。而且不存在召开紧急会议,规定只赔付400元的情况。

  采访完张经理后,记者再次接到阿民电话称,中华保险的业务员联系他,将赔付的费用提高到了800元,是清洗费和拖车费,发动机受损还是不赔付。

  律师说法:

  29 日下午,映象网记者采访了河南天宾律师事务所一位何姓律师。针对此事他解释,“涉水险”又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这个险种主要是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它主要是保障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而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

  何律师说,以上两个险种在暴雨天气条件下有重叠的地方。即在暴雨天气条件下,车辆受损既可能是车辆损失险的理赔范围,也可能是涉水险的理赔范围。而车损险理赔的关键在于车主在暴雨天气、路面有积水的条件下,是否可以预见发生故障。如果车主在明知可能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仍然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车损险不给予赔偿。如果车主没有购买涉水险,车主应自行承担损失。但对于普通的车主来说,暴雨天气条件下,要求他们能准确地预见到路面积水可能导致发动机进水是不合理的,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车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应当依据车损险的规定对车主的损失进行理赔。

  何律师还解释,保险合同一般都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受暴风、暴雨、洪水等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的条款规定,根据该条款,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害无效的保险公司免责条款,鉴于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该免责条款有也并不导致保险公司当然免责。

  1、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该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否则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2、该免责条款不能与其他条款冲突,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保险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关于此事,映象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责编:彭莹莹